不得不说,我已经卡在了这个原则两个周末了(因为只有周末有时间,平时加班回来基本洗澡完就睡死了,睡眠严重不足!)
看到刚刚才感觉能有点理解,这周末之前会把这篇日记补完,并附上代码。(嗯,已经立好flag了!)
啊哈哈哈,就知道flag这种鬼东西是真实有效了,我活活躺尸了两个月了。(每周只有半天一天的休息时间被基友什么鬼的占满了,加上几乎是一两周一次的通宵干活,搞的整个人都不成样了,精神状态好差,成天只想睡觉,日渐消瘦。)
Liskov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型
举个栗子:
在数学上,正方形,长方形都是矩形,正方形是矩形中一个特殊的存在,长宽相等。那么我们将矩形定义为基类
看完例子后,就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了。
这里的子类型(也就是基类型的派生类 ,这是个人理解,也不确定是否有误)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在重新声明派生类中的例程时只能使用相等或者更弱的牵制条件来替换原始的前置条件,只能使用相等或或者更强的后置条件来替换原始的后置条件。
按上面的例子而言,就是,正方形 setter的后置条件比基类的弱(也就是,子类没有遵从基类的的约束,这就称为弱。)

画个图 ,可以比较好理解一些。
前置条件:假设A是基类,B是各种各样的子类,A可以任意调用各种B来执行各种行为,也就是,B可以是A也可以是继承A的派生类。
后置条件:假设A是基类的约束条件,那么子类必须符合A或比A更小(强)的约束。(C比A的约束弱,所以C的违反了A定下的约束。)
大概这样子了。躺两个月了,还是要起来诈尸一下的。坐等悦天王检查作业,希望我的理解没错!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