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的程序受知识产权保护吗,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浅议

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浅议

【关键词】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保护

一、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世界各国对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的界定都基于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即该计算机程序具备一定的功能,否则该程序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美国版权法中第101条规定以取得一定结果的语句或指令来作为认定程序是否受其保护的前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条的规定也明确要求程序需要得到某种结果。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能够取得一定的计算结果和实现一定的功能是计算机程序受法律保护的基本特征。

二、计算机程序的知识产权属性

知识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的构成主要有以下特征: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等五个特征。计算机程序完全符合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计算机程序的“无形性”是指程序的编写者以占有知识为手段,将无形的知识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固定下来,程序的价值体现在编写者的创作思想;计算机程序的“专有性”是只要是程序编写人独立完成各自的程序,即便程序的功能完全相同,都各自对其具有“专有”的权利,同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若非授权,他人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程序的“地域性”主要依赖于某国的著作权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只有在缔结了著作权法国际公约的国家范围内才在他国可以自动取得著作权。计算机程序的“时间性”是指受著作权保护的时间具有一定的界限。计算机程序的“可复制性”是最显而易见的特征,也是其最基本的属性特征。

三、计算机程序知识产权保护的模式探讨

相关资源:Capstone:一个视频会议软件,专门为企业设计,可绕过Zoom等集式…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1年5月27日
下一篇 2021年5月2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