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 讯 近日,有市民向贵阳市运管局投诉一位出租车司机,称他当天19:12分在高新区打车到世纪城永辉超市,自己使用了嘀嘀打车软件叫车,哪知司机在接到预约后就立刻开始打表,最后收取了20元,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经运管部门调查了解到,当天,这位出租车驾驶员接单后就将空车表按下,过去接乘客。他认为接单了就应该开始计费。
运管局认为,出租车驾驶员使用打车软件接受乘客的即时预约订单时,应该在接到乘客后再进行打表计费。
该驾驶员最终表示认识了这个问题,同时市民表示不追究多付的车费,投诉主要是希望让驾驶员知道这样收费不应该。
结果驾驶员坚持将车资以充话费形式返还给乘客,乘客则表示不希望这个事情对驾驶员产生更重的后果,予以撤诉。运管部门裁定该投诉作无责处理,记录在案。
然而针对此投诉,有人为出租车驾驶员抱不平:出租车驾驶员通过打车软件接受乘客招租,在接到乘客订单的那一刻,车辆就已经默认租给乘客使用了,去接载乘客的路上是不能接载其他客人的,出租车是计时收费的,所以应该从接到订单后开始计价。而乘客心中也有疑问:如果从接到订单开始计费,在去接乘客的路途中的交通状况是不可控的,行驶路线、费用均不确定,有可能是8元的起步价或是更多,我不得而知,我凭什么要承担这部分我都没有真正得到服务的费用?
贵阳市运管局运管人员表示,按照《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正确使用计价器的方法是,乘客上车后问清目的地,车辆起步后开启计价器,到达目的地后停止计费。
所以,出租车在使用打车软件接受乘客招租时,不能在接到互联 平台的订单时就进行计费,而是在乘客上车后问清目的地,才能开始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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