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公安局“以督代训”指导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规范化

公安局党委围绕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执法监督“利剑1 ”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针对巡查工作中指出的问题,重点对我局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隐患、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实现我局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问题的全部规范整改到位,从而实现我局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管理程度的明显提升。6月11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琼才带领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和桥南派出所办案区开展督导检查,并就如何提升改造规范办案场所进行现场培训,全县各派出所共30人到场参加培训。

现场,相关部门人员对办案区工作人员就办案区的候问室、信息采集、人身检查、询问室、讯问室、辨认室等功能区硬件设施使用进行指导并现场演示,规范了各类标志牌及线路的铺设,时间显示器,监控设备,办案设备、 警装置、办公用品的配置安装摆放等。经过培训,各办案区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办案场所规范化管理、使用的重要性,确保我局“利剑1 ”行动取得实效。

最后,马琼才常委要求,要严格对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手册》的要求,逐一排查,找准症结根源,建立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问题不彻底整治不放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迅速提升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厅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场所问题“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问题、违反“四个一律”使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开展督导检查,抓好监督执行,切实以零容忍的理念和强有力的措施跟进督导、检查推动,确保实效。三要形成合力。局分管领导统筹,各部门严格履职,明确个办案场所整改责任人,法制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标准、警保部门负责保障,督查部门及时跟进开展督导检查,查处不作为、缓作为问题。四要吸取经验教训。吸取其他市县在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混乱出现相关问题的教训,硬件设施整改的同时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等软件的强化力度,确保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全部排除,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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