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手机预置软件可删除

工信部印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本月起手机除了基本功能外的软件须确保用户可卸载,且不得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一些销售人员也坦言,《规定》应该仅适用于7月1日以后出厂的手机,实施后,这些自带的系统软件除了基本功能软件外,应用软件应该能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自行卸载,但就目前而言,市面在售或已售的手机基本都是7月1日前生产的,只能保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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