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

1、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威海市国资委的要求,经区国资监管机构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优化监管流程,建立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监管工作协同,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改革工作流程,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准确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确保改革平稳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意义重大。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2、建设目标

本次项目覆盖经区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企业,建设统一门户,三大业务应用,通过系统建设,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信息共享,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党建、产权、财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满足经区国资监管机构内部及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业务处理,从而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二、现状及需求分析

2.1现状

目前经区国资监管机构使用的是单机版的产权管理系统,其他方面的业务尚未使用业务系统;下属企业目前只采用了单机版的财务管理软件,未实现集团化管控,仍需手动上 大量数据。当前,经区国资国企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程度较低,未成体系,与全面信息化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2.2需求分析

基于现有信息化基础,经区国资监管机构需逐步完善监管企业的各类经营信息的采集,并基于采集信息基础之上建设重点区属国有企业共享数据库和国资监管机构内部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目前,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主要职责对党建管理、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这三个模块提出了相应需求。

三、项目建设意义

本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了经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业务职责以及信息化现状,并结合下属企业的相关情况所编制,是针对区县国资部门以及下属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得到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新建设模式,对区县级国资管理工作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首先,本建设方案将国资监管机构的系统建设和下属企业的信息化关系进行融合。在提高国资监管能力的同时,兼顾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深刻体现了国资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的”放、管、服”理念,不单单注重了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更将服务企业落到了实处。

其次,本建设方案具有超前性和指导性。山东省国资委目前已经明确要求山东省各区县国资委要开始推进重点区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但目前,省内的区县国资委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还并未全面展开。经区国资监管机构的系统建设能够为省内其他同等规模和相同情况的区县国资部门提供很好的参考。

综上所述,本建设方案在充分满足经区国资监管机构监管需求的同时,也能够促进山东省区县国资部门国企监管系统建设的整体推进,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创新性、指导性,可以成为经区国资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

四、项目建设内容

紧密围绕经区国资监管工作需求,建设包含三大功能模块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党建管理、财务监督、产权管理

模块功能简介:

党建管理模块

把”互联 +党建”作为推动企业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总引擎,聚焦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发展实际,坚持以建为基、以用为本,建设企业”互联 +党建”管理系统,打造覆盖所有监管企业的高效运行、可靠安全 络体系,更好地为践行新理念、增创新优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建管理模块实现了工作任务、督导检查、创新工作、任务提问、考核得分及申诉等功能。应用对象分别是国企党委及监管企业管理员。其中,国企党委主要实现对组织树内各企业党委(党支部)进行任务派发以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管企业管理员是指企业中系统管理员,可接受工作任务,并上 任务进度。

产权管理模块

主要包含监管企业的基本信息(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出资人情况等)采集、变动情况跟踪,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财务年 数据,产权登记信息与企业上 的基本信息对比,产权登记、产权交易、产权评估、企业发债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和综合分析等。

财务监督模块

企业财务状况监督主要通过企业财务快 子系统实现。通过企业财务快 子系统,实现快 数据的 络化采集或者数据的 上直 ,实现财务月 数据及时收集,实现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力度。根据企业上 的财务信息,可以科学定义分析指标,强化运营分析,便于国资监管机构掌握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信息,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五、项目总体要求

5.1应用支撑平台

在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硬件、 络环境等软硬件基础架构上,需要选用适合的国产品牌自主开发,成熟稳定,性能可靠的中间件应用支撑平台。中间件平台要求基于SOA架构,采用模型驱动开发方式,实现数据交换、业务流程、系统运维等公共组件功能。通过应用支撑平台可快速根据管理要求的变化对系统进行灵活配置和扩展,满足随需应变的要求。

5.2项目管理要求

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应包含完善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人员组成、工期管理方案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1) 价供应商应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

(2) 价供应商成立具有国资监管行业经验的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提供项目整体实施和试运行工作的技术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3) 价供应商应每周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以及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人应该知道的情况或采购人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 价供应商需当日向采购人做出书面 告; 价供应商也应当在2日内回复采购人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 价供应商违反本条的规定, 价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采购人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5.3组织管理要求

(1) 价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实施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2) 价供应商必须指定专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国资监管部门软件开发经验,能够与政府用户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4)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对本平台及业务系统相关业务有所熟悉。

(5) 价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等。

(6) 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整体工期要求,向业主单位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工作计划。

5.4安全保密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遵循有关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按照国家法规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加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5.5标准体系建设要求

本项目需要建立国资在线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应用系统标准、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工程管理标准等多项标准和规范,加强和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发展。

5.6培训要求

价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及所管理企业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系统的培训,时间可安排在验收前。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系统架构、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技术。

系统维护人员:系统环境、系统设计思想和功能现状日常维护管理相关注意事项、操作步骤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系统故障的判断和解决方法。

系统使用人员:相关系统操作、简单维护、常见错误处理。

5.7演示要求

要求投标人于投标现场对所投 财务监督模块、产权管理模块进行演示,演示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时间每个投标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投标人未提供现场演示的演示评分项不得分,提供现场演示的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演示情况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5.8工期要求

威海经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不但为国资部门服务,为政府相关部门服务,也为监管企业服务。系统在设计时需要考虑企业需要和要求,本次项目覆盖威海市经区国资下属监管企业。

本项目总体建设工期35日历天。要求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上线以及相关实施服务,并进行验收。

5.9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上线后 价供应商需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与威海市国资委国资监管平台对接。

价供应商必须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提供全年365天7×24小时的服务,须提供热线电话,接受用户的随时咨询。

平台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三年全免费维护和升级,须指派专人进行系统运维。

5.10项目交付要求

价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项目交付说明、交付计划、交付物标准说明等。

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系统正式运行前必须提供以光盘和移动硬盘为介质的完整的安装系统,包括标准二次开发接口、运行所必须的附加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等。软件开发过程中, 价供应商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过程文档以及最终技术文档,以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在系统正式运行前提交完整的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文档。所交付的文档至少包括: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测试 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等。各种文档应当以光盘和书面两种形式交付。

价供应商提供的标准二次开发接口以便以后进行其他系统的对接,要求有清晰的接口描述,按照面向对象的原则,对接口编程,设计成松耦合的系统接口。

5.11质量保证和验收要求

价供应商必须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并制订质量保证计划,列出软件开工过程中质量监督和保证执行的措施,要记录质量保证活动,并保存和维护这些记录。

5.11.1质量保证

A、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

B、在项目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

C、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

D、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有责任免费协助采购方解决平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11.2项目验收要求

(1)采购人将依照国家相关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方案由采购人最终确定,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 价供应商配合。在验收时 价供应商自行组织验收测试用设备、测试所需的测试用例和人员,并在采购人的检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2) 价供应商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对项目实施的自我检测后,编制《系统验收申请 告》。文件应满足完整性、一致性和可读性要求。

(3) 价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 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4)采购人对《系统验收申请 告》会审通过后,通知 价供应商现场验收时间安排。

(5)现场验收内容包括:《系统验收申请 告》一致性检查、验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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