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通力协作,加强与市局相关处室沟通交流,及时明确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新冠病毒自测试剂盒的许可资质、线上线下经营要求等细节,为企业答疑解惑。
3月15日下午,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从该药店是否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产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是否齐全;产品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检查中,该药店所售产品均符合要求。同时,该药店按照要求给每一位购买试剂的消费者发放一份“购买和使用提示”,内容从因需适量购买、合规存储、规范自测、结果处置、废弃物处理等五方面进行提示,提示附有关疫情防控机构值班电话。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为您的医疗械器使用安全保驾护航。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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