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简称“影著协”)凭借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要向国内 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因播放国内影视作品而统一收取版权费用,此事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对此,我们(软件业人士)应该怎么看待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影著协”是中国电影界唯一的影视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依法得到所有国产(也可能包括某些国外大片著作权人的委托)影视电影作品的合法授权。简单地说,”影著协“来头不小,权利很大。以往,我们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没有什么概念,缺乏应有的认识。现在,“影著协”给我们上了一课。
影视作品有可视性,软件作品有可用性,两者都具有知识产权特性,都是人的智慧产品,本质上具有相同之处。对此,我们能否设想也搞一个全国性的“軟著协”(软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軟著协”当然不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全国性的软件行业管理组织),而是“中国软件著作权协会“的简称,严格地将,是”中国商业软件著作权协会”的简称,代表所有相关软件著作权人行事(代理人)。由此,我们进一步设想,“軟著协”也干起“影著协‘的那类收费行当。
我们要问,设想中的“軟著协”向 吧收费是否会助长“盗版软件合法化”里的关键问题是,“軟著协”第一步告知 吧业主,你使用了我们的盗版软件进行经营为非法行为(即侵权行为),要求 吧立即终止该侵权行为,如果 吧业主不听从这一警告,继续进行经营活动,“軟著协”有权“认定” 吧业主已经实际同意使用相关正版软件进行合法经营,从而对其收取相关费用(注意:“影著协”有权代表相关权利人发放影视作品的使用许可,收取相关著作权使用费,”軟著协“亦有这种类似权利和职责)。此举并不涉及所谓的“盗版软件合法化”的指责,因为,“軟著协”是相关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代理人(直接当事人),有这个权利进行上述“认定”,绝不是任何无关的第三者把盗版软件进行了虚假的“正版化“。
我们要问,设想中的“軟著协”能否接受微软中国的委托行事(或是申请加入)然可以,只要微软愿意。那么,有人会说,这个设想中的全国性“軟著协”就是叛徒、汉奸和帮凶。我们要问,微软中国要不要向我们国家缴税然缴税,微软中国就应该具有“国民待遇”,为什么不能加入我们设想中的“軟著协”说呢我不怕微软(中国),它不会把我打死。微软(中国)是正派生意人,从来不搞那些歪门邪道。对待微软(中国),要讲究竞争的策略,不能一味地喊打。如果现在的国产通用商业软件打不过微软的Windows和Office,那么,我们就用外来的自由软件(免费产品)与其周旋,逗得它“抓耳挠腮”,很是无奈。我天天讲Ubuntu自由软件,微软最不爱听了。
我们的”軟著协“,你在哪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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