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
收到整改通知
不对道路破损进行整改修复
而对图片进行数字处理!
这家地产企业是什么操作??
小八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官 上
也找到了这篇通
通 指出,福州世茂地产在办理我局数字城管转办件过程中,未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开发的世茂连潘天城项目所属范围道路破损进行整改修复,而是对现场图片进行数字处理,伪造已完成修复的图片应付我局该转办件。经我局人员现场督办方整改到位。
友评论
逗包的世界你不懂:哈哈哈厉害了,现代版的掩耳盗铃!
城市Walker:PS大神
富岛穷小子:靠P图?亏你想得出来。
闽左文又武:这….
我是番薯叔:这么牛批?
suen45:掩耳盗铃
yhniu:要紧盯它的房价和房屋质量
猪扒饭:卧槽,这么过分
在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
也有不少人人投诉
世茂地产的捆绑销售问题
自去年11月中旬以来,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不时有购房人投诉世茂三江理想城(云锦公馆)项目捆绑销售车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答复。
11月28日,购房人林先生在福州12345上诉求称:“三江理想城11月16日通过升筹形式让购房者交付认筹金10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捆绑车位销售的定金,车位根据所购房子还有不同的价格,具体价格也未告知购房者。并让购房者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规避车位尚未取得预售证的事实,免除其自身责任。”
福州市物价局12月7日答复:“您所诉求的项目车位还未在我局办理价格备案。捆绑销售车位的问题,建议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
福州市房管局12月11日答复:“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约谈相关企业。若您已签订相关协议,解除协议问题,建议您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11月27日,购房人余女士在福州12345上诉求:“福州世茂世睿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云锦公馆(推广名为“三江理想城”)在没有车位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捆绑车位,售价18.5万元。业主已缴纳5万元。希望在政府的协调下,开发商能先退那5万元的定金,等车位预售证下来之后,大家自愿买卖的原则进行购买。”
仓山区房管局12月10日答复:“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即前往三江理想城营销中心调查详细情况。经了解,三江理想城此次申筹预约金为十万元,若未申筹成功将全额退还;开发商此次开展“住宅+车位”团购活动,属于促销手段,同时团购住宅与车位的各户享受优先选房待遇;三江理想城车位未获批预售许可证,目前处于预约阶段,客户缴纳的为预约金,双方买卖行为应遵循自愿原则。”
福州2017年出台“一房一价”细则 严禁捆绑销售
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8月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一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电商平台不得以认购、预订、排 、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具体通知摘录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榕房〔2017〕65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39 ),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房,不得以委托装修、搭售地下车位、储藏间等捆绑搭售及采取限定方式销售商品房,迫使买受人接受商品房价格及其它服务价格。销售地下车位(库)、储藏间等房屋附属物的,必须单独向物价部门申请“一房一价”备案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公开销售。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电商平台不得以认购、预订、排 、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二、严禁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遵守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公开销售商品房。以毛坯房进行价格备案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严格按照毛坯房备案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有精装修商品房的,应以精装修房价格申 备案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公开销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实行《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经营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加快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必须在预售许可时间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预售房源,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房源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信息,不得分批次销售,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本级、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在售楼盘的跟踪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调查取证,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 、曝光、行政处罚。对违反市场销售规定的行为,房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该项目 签备案,直至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商品房项目一个月以上预售许可审批和 签备案。对违反“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外加价的,物价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经查实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暂停该企业商品房价格备案。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要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降低直至取消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属于住建部或省住建厅核准开发资质的,由住建部门 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降低或取消其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对涉嫌商品房买卖合同欺祚、霸王条款等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
五、完善舆情监测和 告制度。(略)
特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日
上述诉求件中,仓山区房管局的调查答复十分明确:“三江理想城车位未获批预售许可证,目前处于预约阶段,客户缴纳的为预约金。”那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建议购房人持相关证据材料向福州市房管局请求核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缴纳的该“预约金”是否属于国家住建部和该局文件中所规定的“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
买房请记住这些“防坑攻略”
买房这件人生大事
这些“防坑攻略”
你一定要知道!
买新房,这些要点要注意!
01
检查楼盘开发销售的合法依据
签约前,要检查五证是否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排除所购商品房可能是自建房等非商品房项目的风险,以防将来房屋交付、产权过户登记存在障碍。
02
关注项目特殊情況及不利因素
除了了解楼盘的基本信息,要留意关注售楼部现场对于项目特殊情况及不利因素的公示,这些公示中往往包含了更多影响你购买决策的重要信息。
03
检查房屋基本信息
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时,要检查幢 、楼层、房 、房价、面积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这些是合同中最基本却也是最重要的信息,购买标的信息如果错误,后面合同条款怎么签都是错。
04
注意保存楼书等资料
妥善保存开发商发布的楼书等宣传资料,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楼书与合同一样重要。
05
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口头允诺
审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口头说辞,若销售员给出的承诺是决定你购房的关键因素,则应要求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加盖公章。
06
仔细阅读合同
正式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要条款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务必在签字前理解所有条款内容。
司法实践中,购房者签约后又以未看清合同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主张合同条款不成立,法院是不支持的。
07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若经过最终协商,买卖双方对于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约的,则购房者应保留前往签约并协商未果的证据,以利于后续定金返还的处理。
08
留意精装交付标准
所购商品房为精装修房的,购房者应特别留意精裝装修交付标准(含裝修价格标准和装饰设备设施标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此类纠纷案例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09
看清样板房
若所购商品房为毛坯房的,样板房一般不视作法律意义上的样品,购房者无需过度迷恋于精美样板房;但若所购商品房为精装修房的,则如无特别说明,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即为商品房交付的装修标准。
所以,看清样板房。
10
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判断楼盘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的重要文件,购房者在收房前有权要求查验该份文件。
11
查验两份重要文件
查验两份重要文件收房时不要遗滿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两书是开发商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12
实地验房
收房前应实地验房,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意见要求整改,购房者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在整改期间因整改而造成的损失。
看完这么多要点,真心感叹作为一个买房菜鸟,如果能顺利买到心仪的房子真心不容易啊!毕竟买房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大家都get到重点了吗?希望大家都能买到心仪的好房子哟
综合整理自福州市人民政府官 、都教授说房、
《都市快 》、微博福州头条、人民日 等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