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GRP-U8Cloud电子票据夹产品


划重点:

1,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电子发票进行无纸化 销、入账和归档,减轻单位打印电子会计资料的负担;

2,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 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用 友 针 对 性 解 读

财会[2020]6 文对电子会计凭证 销入账归档的规范性提出了要求:

(一)对此次予以规范的电子会计凭证进行了界定,即为单位从外部取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

(二)明确了合法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凭证、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以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电子化归档的电子会计凭证,无须再归档其纸质打印件。

(三)强调单位如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 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单位利用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件等电子复制件进行会计核算,不属于本《通知》所述的范畴,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明确了单位可仅用电子会计凭证 销入账归档所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五)明确了违反《通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财会[2020]6 文对电子会计凭证 销入账归档的落地实施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要求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快推进电子发票 销入账归档工作。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及时升级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并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确保单位对电子会计凭证的利用、保管等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对于仅能取得电子会计凭证但暂时又不具备电子化 销入账归档条件的单位,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 销入账归档,应当妥善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一、GRP-U8Cloud电子票据夹产品

通过“用友GRP-U8Cloud电子票据夹”,实现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采集、识别、验真、查询、关联 销单及记账凭证等功能。

二、电子票据采集方式

01

内控云管家

采集、验真、验重、保存、下载发票数据包导入GRP-U8Cloud电子票据夹。

02

票据上传

上传票据文件或图片通过OCR进行识别,支持电脑本地文件上传、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文件上传通过手机拍照形成纸质发票的影像件,并智能识别票面信息,并保存至个人票夹。

三、发票验真

批量勾选电子票据夹中增值税发票,点击“发票验真”按钮,可对导入的发票进行批量验真,也可对已验真的发票进行二次查验。

四、发票查询

支持扫描枪扫描发票二维码对发票进行定位查找,支持连续扫描、批量查找。

五、记账凭证及 销单关联发票

记账凭证关联使用发票:

销单关联使用发票:

六、票据归档

年结后,可对已入账的凭证中使用的票据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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