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不同的立场,站在不同的视角,对于同一个事物,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事实是,永中科技共有三个股东,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是大股东(占股 48.70% ),二股东是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占股 35.06% ),三股东是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 16.24% ),中方(国资)控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 Evermore Software )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210 万美元,现金出资 45 万美元(至今还有 17 万美元没有到位)。我们要问,外资方(即台资)为何注资无锡永中科技方为何要当永中科技软件产品的外方独家代理把话说明白了就是:外资方对永中 Office( 永中科技的主打产品 ) 的期盼是什么明显的是,外资方希望 EIO (永中集成 Office )产品能够直面对抗微软的 Office ,不仅在中国大陆,而且要扩展到亚洲,甚至走上全世界。走出国门,失去政府的政策保护,不靠产品的优异性能,谈何挑战微软显的事实是,外资方的视角与方存好之流是完全不同的。
在 2009 年的那个时期,永中 Office 是否已经具备了全面挑战微软 Office 的实力呢上,在那个时期,永中 Office 只有三大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和演示文档,远没有全面覆盖微软 Office 的应用领域,必须继续深入开发,才能有望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外资方同意同比增资,但是,条件是中资方应保证继续完善、深度开发永中 Office 的工作环境,使永中 Office 具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条件。这是合理的基本要求,怎么能说外资方“制造种种障碍”呢是是非颠倒,不讲道理span>
我们应当认为,台资百幕大永中软件(外资方)在对待永中 Office 发展战略的态度上有可取之处。把话说白了就是:打造一个能够全面挑战微软 Office 的软件精品,让它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这是外资与中资两个方面的一致目标。我们要搞的是产品上的挑战(硬碰硬的创新),而不仅仅是市场上的竞争。只有产品上的创新(即挑战),才能赢得市场竞争的最终胜利。方存好投靠(投身)华軟创投合伙企业,背离国资一方,是非常短视的。
说明:永中科技债权人在审视永中科技破产清算时,应当考虑到上述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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