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过去的规定仅对驾驶“克隆车”的驾驶员进行非法客运行为处罚,可 会上很多个人会为这些车辆专门提供喷漆、安顶灯等一条龙改装服务,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专门的改装窝点。
上海市法制办和交通委共同介绍,新办法实行源头管控,将查处环节前移,追究提供车辆“克隆”服务者的责任,对提供上述“克隆”服务的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而且,近段时间以来各种打车软件盛行,但少数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作核实,导致“黑车”驾驶员混入队伍,助长非法客运。据介绍,新办法中已经增设了监管措施,要求召车信息服务商必须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驾驶员信息,认定是否具备营运资格。
上海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上海共查获“四轮”非法客运车辆1539辆和“克隆出租车”308辆。同时疏堵结合,开通了134条 区巴士线路,尽力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