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N 房”事件,是指从2018年开始,以赵主彬为首的多名犯罪者,通过服装模特兼职等为诱饵吸引年轻女性,哄骗她们上传裸体照或不雅视频。然后以此为由进行威胁,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上的聊天室内共享,供付费会员观看或下载。

人民日 海外 此前的消息,据韩联 道,当地时间17日上午,韩国警方将“N 房”事件赵主彬的共犯姜勋(音译)送交检方,并将其公开示众。姜勋当场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真心谢罪”。姜勋是自赵主彬后,第二位被公开身份和面容的“N 房”嫌疑人。

那么,如果这种事件发生在我国应当如何处理?

罗翔表示,有很多人认为围观者可能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刑法理论有一种共同犯罪的规定:如果你明知道他人要去实施性侵、猥亵并要制作相应的视频,你依然为其提供金钱的资助,主观上你在帮他实施性犯罪,客观上你也实施了帮助行为,当然可以以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共同犯罪论,以强制猥亵罪或者强奸罪甚至猥亵儿童罪的共同犯罪来加以打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人民日 海外 、新京 、中国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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