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游戏一火,必出外挂”,更有人想凭借游戏“开挂”,走上发家致富之路。但你知道吗?这波操作可能触犯刑法。
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结两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被告人汤某伟等19人,使用外挂软件对某爆款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进行干扰,狂刷游戏金币并售卖牟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被判令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单位。
2018年10月底,被告人汤某伟在 上论坛与外国 友相识,交谈间,了解到对方开发了一外挂软件,能让游戏玩家透支游戏金币,用于国内一款热门 络游戏中。
举例来说,若游戏玩家注册有两个账 ,一个账 内有100个游戏金币,运行“外挂”后,则可透支该100个游戏金币并复制产生相同数量金币即200个游戏金币,再通过游戏内寄信和发送的方式,将全部200个金币交易给自己的另一账 。而这些游戏金币,可以直接用于角色升级和装备提升等游戏行为,也可用于向其他用户购买游戏点卡。被告人汤某伟联想到一些玩家想要更好的游戏体验,但又不想按照官方定价购买游戏金币或点卡,便萌生了靠刷取游戏金币牟利的念头。
为了保证计划切实可行,被告人汤某伟先安排被告人裘某注册了四个游戏账 ,用于测试外挂软件的效果。在测试成功后,被告人汤某伟出资购买了外挂软件,组建了一个刷金币团队:其本人作为负责人管理整个团队;被告人裘某负责安装“外挂”及人员培训;被告人陈某负责管理刷金员;被告人高某负责在淘宝上出售游戏金币,被告人汤某超进行协助;被告人顾某等14名刷金员负责操作电脑刷取游戏金币。
2018年11月底开始,被告人陈某每晚8时给每个刷金员发20个游戏账 ,被告人汤某超则给刷金员发放200个游戏金币作为“启动资金”。被告人顾某等人先用A电脑登录一部分游戏账 ,再用B电脑登录其余游戏账 ,在A电脑中利用外挂软件,对游戏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干扰,透支游戏金币获得翻倍数量金币后,与B电脑游戏账 进行交易,并立即删除已经透支的游戏账 ,再重复之前的操作,以此方式不断非法获取游戏金币,直至次日早上8时。“刷金”结束后,刷金员们再将前一天晚上的“战果”——刷出的游戏金币,统一汇总到指定的游戏账 仓库里存储,由被告人高某负责在淘宝上出售。“开工”仅4个月,被告人汤某伟等19人通过出售金币获利880万余元。
刷金“军团”的“骚操作”,最终还是被开发该款游戏的公司发现,并向公安机关 案。经鉴定,涉案的外挂软件具有使游戏角色透支游戏金币进而产出游戏金币的功能,该功能对涉案游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正常运行进行了干扰。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伟等人违反法律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汤某伟购买外挂软件、组织人员、安排工作、支配犯罪所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均系受被告人汤某伟雇佣从事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结合各被告人自首、立功、退赔、犯罪前科等具体情节,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苏倩雯 李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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