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饶平6名通信行业从业人员被刑拘

9月18日,笔者从饶平县公安局获悉,近期饶平县公安机关在潮州市公安局 警部门的指挥和协助下,在饶平县黄冈镇、新丰镇、三饶镇、钱东镇打掉一个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

今年7月上旬,饶平县公安局 警部门在开展“净 2021”专项行动中,通过对上级移交线索进行核查研判,发现在饶平县钱东镇有人通过 络贩卖他人手机 码及验证码进行牟利。经过深入调查取证,7月8日,饶平县公安局 监部门在饶平县钱东镇某通信营业点查获涉嫌参与相关活动的违法人员谢某贞。

经审查,谢某贞交代其利用客户在营业点办理业务的时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 码及验证码发送给他人用于注册平台或APP账 ,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事实。经过深挖扩线,公安机关发现该通信公司组织下属多家手机通信连锁店,长期实施“人工非法接码”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市、县公安 警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对调查掌握数据进行排查、分类、筛选,逐步厘清该犯罪团伙的人员层级关系,并获取被侵犯公民信息数量等相关证据。经过专班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该公司位于饶平县黄冈镇、三饶镇、新丰镇等地的3家手机通信连锁店有参与实施“人工非法接码”的重大嫌疑。

9月8日下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 警、刑侦大队,所城、浮滨、城北、新丰、樟溪派出所等部门警力组成多个清查抓捕小组,对掌握的场所实施突击检查,先后在黄冈镇抓获嫌疑人郑某娜、陈某伟、余某枝、林某琦、甘某浓等5人,在三饶、新丰镇相继抓获嫌疑人吴某钿、吴某君等2人。

经审查,吴某钿、甘某浓、陈某伟等7人交代,其根据公司卡部负责人李某淞(已逮捕)的安排,组织并指导通信连锁店员工利用从业便利,使用客户手机“人工非法接码”。经统计,至案发共涉及相关数据1万余条,非法获利1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娜、陈某伟、余某枝、林某琦、甘某浓、吴某钿等6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谢某贞、吴某君2人因不构成犯罪,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知多点

犯罪分子利用非法取得的身份信息或手机 码注册各类平台、 交软件等账户,可能用于 络诈骗、抢票囤 、恶意抢券、虚假流量营销等活动。特别是利用非法获取的账 实施 络诈骗行为,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为公安政法机关打击电信 络诈骗构成了障碍,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络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六十四条: 络运营者、 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饶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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