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揭秘 络卖淫黑色利益链
络“代聊”跨省揽客涉嫌介绍卖淫罪
“哥哥,要看看我的照片吗?加我……”隔着手机屏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周冰“上套”了。很快,他就将自己的位置发给与自己聊天的美女 友“小姐姐”。约好时间地点,周冰与“小姐姐”见面,交易时,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抓获。
周冰不知道的是,与他见面的和与他聊天的并非同一人,与他聊天的 友“小姐姐”竟是名男子。这名男子刘飞在这起 络卖淫案中扮演的是 络“代聊”角色,而且他“代聊”时人并不在新疆,其背后隐藏着一条 络卖淫黑色利益链。
上“站街”
和其他 络“代聊”一样,刘飞也是从“站街”开始。
“ 上‘站街’是通过技术手段,搜索手机微信 、摇一摇、丢漂流瓶等方式添加微信好友,目的都是为了揽客。”刘飞说。
2015年夏天,家住重庆市巫山县的刘飞在家待业。一次偶然的机会,远方亲戚李军说要带他走一条躺着就能发财的路。
见刘飞一脸好奇,李军打开手机演示起来,他先通过微信摇一摇添加了一个陌生人,并在微信对话框输入:“小哥哥,能聊不?”对方见李军微信头像是美女,立刻回复:“先看看照片。”
“这样就能挣钱?”见刘飞不信,李军保证道:“你放心,我给你培训完,你就知道里面的门道了。”
李军口中所谓的“门道”,就是通过 络“代聊”在 上发布招嫖信息,引诱男子上钩,再联系组织者安排卖淫交易。
“为了吸引嫖客,‘代聊’会用各类美女的头像来伪装身份,获得嫖客信任。”刘飞说,还要通过软件更改微信的ID。刘飞的微信ID就设在乌市的一些高档酒店或者娱乐会所附近,以方便搜索附近的人,招揽“客户”。
“站街”几乎没有技术含量,只要会使用手机微信就可以操作。而 络“代聊”则需要一定的技巧,新入门的“代聊”人员需要由“老人”进行培训。
远程招嫖
“代聊”一方面通过 上交友论坛、贴吧等发布招嫖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手机微信添加陌生人招嫖,两种方式全程都在线上操作,非常隐蔽。
“每个‘代聊’人员都有上百个微信 ,遭投诉被封 也不担心,可以重新再买。”刘飞交代,经过培训,他很快上手,他每天会同时登录多个微信 ,扮演不同角色与男性 友聊天,约定交易地点。
2017年11月的一天,刘飞在微信上与周冰聊天,待周冰上钩提供了自己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某处的地址后,刘飞便将周冰的地址发给乌市的“老板”曹辉,由曹辉联系卖淫女与周冰进行交易。如果交易成功,刘飞可以从“老板”处获得20%至40%不等的介绍费。
在乌鲁木齐市,与刘飞联系的“老板”除曹辉外,还有5人。从2015年起,刘飞每天都在 上寻找活跃的交友 站、贴吧、论坛等,在里面发布大量诱导性的话题,将有意向的 友引流到其个人 交账 ,然后将陌生人转换成“客户”。
据调查,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刘飞为曹辉提供“订单”50多份,按照交易成功后的分配,刘飞仅在曹辉处就非法获利7万余元。
涉嫌犯罪
“这是一起跨省作案的 络卖淫案,此案中刘飞、李军、曹辉等人均涉嫌介绍卖淫罪,目前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郭斌说。
在现实生活中,像刘飞这样藏于幕后充当“代聊”人员,帮助他人介绍卖淫的人很多,但他们自以为没有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郭斌介绍,在此案中,刘飞、李军作为“代聊”人员,通过 络招揽嫖客,并将嫖客的需求信息推送给曹辉,由曹辉安排卖淫女上门服务,事后分嫖资,3人是共同犯罪,涉嫌介绍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介绍卖淫罪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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