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时 》 道,为了反制 TikTok 的侵权使用,一家音乐行业组织 NMPA 最近正在考虑起诉 TikTok。全球唱片三巨头之一的环球音乐是 NMPA 的主要成员,也是这次和 TikTok 最不对付的唱片公司。
问题就出在了这些劲歌金曲上,环球音乐指出其拥有版权的很多艺人(比如碧梨 Billie Eilish, 霉霉 Taylor Swift 等)的作品,未经授权就被 TikTok 使用。
该公司知情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指 TikTok 背后的字节跳动)如此程度的公然侵权非常少见。我们觉得已经尽了谈判的努力。作为最后的选择,我们将进行诉讼。”
此前环球音乐已经对 TikTok 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在上周(4月5日结束的一周)没达成授权协议的话,就走法务。
可问题是,环球音乐一起诉,世界就发笑。翻翻它的起诉史,可说的实在太多。
围剿 Napster
互联 的老帮菜可能还记得 Napster,那个 P2P 下载平台。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聆听音乐的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物理介质转向了数码介质,人们终于不用再跟容易绞缠的磁带和满身划痕的 CD 相处了,一个小小的 MP3 播放器可以轻松装下几十甚至上百首歌。
有两家公司可以代表这个数码音乐的时代,第一家是发明了 iPod、iTunes 和彻底改变了正版音乐行业的苹果公司,另一家是几乎以一己之力创造了音乐下载和分享方式的 Napster。
在物理介质的年代,想要听到想听的音乐很难,要么买磁带光盘,要么和有磁带光盘的人借。而作为一个音乐文件 P2P 平台,Napster 让人们可以坐在家中享受别人贡献的资源。在那个时代,因为物理介质的限制,一些好的音乐一不小心就遗失在柜子里,再也无法流传(这在今天是无法想象的);而且,一些初学以上职业未满的音乐爱好者,没有厂牌,没有发表作品的机会。
Napster 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失传的音乐重新得以流传,爱好者作品得以发表。作为文化和创造性的载体,音乐因为 Napster 的出现而在千禧之交重新活泼了起来。
交换苹果,最后得到的只是一个苹果;交换音乐,每个人的曲库都得到了扩充。从这个角度上,Napster 是一个伟大的科技产品,传递着福音,延续着人们记录在音乐中的美好和传承。
直到环球音乐半路杀出。
谈论 Napster 躲不开谈论盗版,但盗版音乐在 Napster 上一直不是主流。但他还是没有逃过版权小强的追杀。
环球音乐召集了旗下的一票厂牌,以及友商索尼音乐、华纳音乐、EMI 的厂牌,于2000年在加州法院起诉了 Napster,指责其 站使用 P2P 技术传播音乐文件的行为,在知情或未知情的前提下,间接侵犯了其版权利益。
加州法院判决原告胜诉,Napster 又上诉到了第九巡回法院。虽然上诉法官部分驳回了加州法院的判定,总体上还是维持了对原告有利的判决。由于 Napster 当时的技术和平台限制,无法对用户上传的音乐文件进行监听和版权识别,从而无法执行判决,随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环球音乐主导的这次对 Napster 的起诉,遭到美国版权法专家的批评。十八名美国大学的版权法方面的教授作为本案的专家证人出庭,在一份共同提交的证词中指出:
Napster 是 P2P 络作为一项新技术的最著名示例……这种技术对集中控制内容分发的娱乐产业构成了重大挑战。但是,版权法并不是被设计用于解决这些挑战的法案。法院的裁决实际上禁止了一项新技术,以保护现有的商业模式。这是用版权来遏制创新,而非促进创新。
Napster 死了——品牌还活着,后来几经易手,还一度成为了一个付费购买在线音乐的 站——但 Napster 死了,已成事实。
盗版音乐因为它和后来的一众跟随者,变得更容易,这也没错。但在它短暂的三年生命周期里,还是做了非常多的好事。说它为现在我们熟悉的流媒体音乐铺就了道路,是毫不过分的。
如果 Napster 还活着,今天的音乐行业会变成什么样?八成和现在的样子差不多。它的位置被 iTunes、Pandora 等一众在线音乐和流媒体平台所取代。它所创造的新业态,它自己无福消受。
感谢环球音乐,杀死了 Napster 的肉身,却让它的意志活在 Spotify 这样的平台身上,让他们可以继续用技术创新的精神,一边被唱片巨头们继续欺负着,一边一笔一划地改写着唱片巨头们习惯的音乐行业游戏规则。
乱发侵权通知
但实际上,环球音乐操起法律武器只是少数时候。绝大部分时间里它并不会起诉,而是从它加州圣塔莫妮卡总部的办公室里,不停对外发送着侵权声明。
双人嘻哈组合 After The Smoke 就有这么一次和环球音乐哭笑不得的打交道经历。
这俩哥们在2010年做了一个 beat,发给了另一位说唱歌手 Yelawolf,问他觉得这歌怎么样,要不要合作一下。对方回复说不错,结果几封 email 之后就再没下文。后来到了2012年,After The Smoke 自己做完了这首歌,传到了 YouTube 上。
突然有天,他们的歌被 YouTube 下架了。问了 YouTube,发现是有人给平台发了侵权下架请求 (DMCA)——不是别人,正是环球音乐,Yelawolf 的厂牌 Shady Records 的母公司。
没错,这俩哥们上传的自己的歌曲,反而侵了别人的权。
俩哥们后来联系上了环球音乐,得到的处理意见令人笑掉大牙:环球音乐表示他们搞错了,撤回了侵权下架请求。然而这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After The Smoke 自己制作并且原则上拥有版权的这首歌,实际上的版权归属在当时仍然处于一个神奇的灰色地带。
现在他们可以重新上传并且正常传播这首歌了。但是对方只是撤回了侵权下架请求而已——理论上,这首歌的版权仍然“属于”“偷走”它的环球音乐。
“我们是独立音乐人,拥有我们自己版权的作品,反而被环球音乐指控侵权。他们不应该拥有这首歌的合法版权,对我而言这不可理喻。”
环球音乐用算法可以对视音频平台上的全量内容进行大规模检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和自有版权库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以及签约的艺人形象的违规使用等,然后自动向平台发起下架的要求。
绝大时候这些内容被制作和上传的主观目的并不是侵权。看过 YouTube 的朋友应该多少有印象,一些主播经常会在视频中提及一些图像/音频内容不能被放出来,否则会被自动卷入争议、下架。
对于 YouTube 级别的平台,每天收到大量的类似要求,通常不会要求双方举证,而是遵照环球音乐这样的大公司要求,直接下架处理。
After The Smoke 就是这样被环球音乐坑了。同样被坑过的还有另一个 P2P 文件共享平台 MegaUpload,它签了坎爷 Kanye West、Alicia Keys 等知名音乐人给自己做了一套广告片,结果被环球音乐以侵权为名下架。
虽然 MegaUpload 在盗版圈内足够知名了,可这回,它还真没侵权。所有艺人都有合约。环球音乐觉得它可以凌驾在其拥有唱片版权的艺人独立的商业权利之上,但基于分工的娱乐产业,乃至整个商业规则,似乎不是这么玩的。
环球音乐对版权认真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个道理是通用的:干什么事情不能太认真。认真过头就是为做而做,就不认真了。
向 TikTok 发难
二十年前搞垮了 Napster,二十年后环球音乐又对 TikTok 下手了。
连当年一脸正气的样子都没变:字节跳动一家国际大公司,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地干侵权这种事儿呢?
先来回答一个最关键的问题:TikTok 侵权了吗?
完整的答案比较复杂,简单的答案是没有。它确实在用环球音乐旗下很多艺人的歌曲,而且已经用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但是与此同时,TikTok 和环球音乐签订有短期的授权使用协议,可以在软件里使用。
在行业里,一首歌有两个层面版权,通常是分开的。一种是歌曲 (composition, publishing),一种是录音母带 (recording, master)。简单来说,前者是创作出来的这首歌本身,接近于“无形”的知识产权;后者则是这首歌被录制下来的版本,无论录制在实体的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上都可以算。
TikTok 和环球的短期授权协议当中,被授权的是歌曲的权利。
既然如此,为什么环球音乐还说 TikTok 侵权了?
两家公司之间现有的授权协议是短期的,很快就要过期。对于 TikTok,过去的做法是过期了就签新的协议,再过期再签。不只是 TikTok,其它在软件里植入音乐功能的公司,包括流媒体平台在内,和环球音乐,以及和其它两大唱片巨头索尼、华纳之间,都是这么做的。
过去几年里,一些主流的流媒体平台相继和唱片巨头签订了长期的授权协议。这次终于轮到了 TikTok 而已。
TikTok 有做错什么吗?根据观察,没有。它和之前被环球音乐起诉过的科技公司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侵权的主观动机;不仅如此,根据已知信息,至少截至上周末,它还在和环球音乐持续地进行新的长期或短期版权合作的谈判。
没谈拢就说没谈拢,侵权一说有点牵强吧。
TikTok 对音乐到底有多重要?甚至在许多种大大小小的音乐类型之上,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类型:抖音/TikTok 神曲。
在一定程度上,TikTok 和 Napster 是相似的存在:作为它们各自时代的现象级创新科技产品,它们的底层技术都不是专门服务音乐的,但却为音乐作品的流传,为音乐产业的多样化和活跃度的提升起到了关键助推作用。
在环球音乐的眼里,它们应该也是同一类公司:来颠覆自己的,让自己没办法继续躺收渔利的“侵权者”。
既然现在环球音乐打算起诉 TikTok 侵权,那么最直接的诉求就是停止侵权行为,TikTok 不得继续使用和通过使用去传播这些环球音乐拥有版权的歌曲。可是这样对谁是最好的结果?
对 TikTok 显然不是,如果没有最火的歌曲在上面让用户去开开心心地对嘴型跳舞,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继续用它。
于 Lil Nas X 这样的(曾经的)独立音乐人,甚至对于碧梨这般大热的环球音乐签约音乐人,可能也不是最好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些对嘴型跳舞的短视频,正是 TikTok 上的一次次舞蹈挑战,让他们的作品爆炸式传播,进而唱片获得更多的销量/流媒体收听量。
对于环球音乐是最好的结果吗?这又是个复杂的问题。从一个角度来看,唱片公司和艺人之间签的一般是360度合约,也即艺人不管做什么——每一张唱片、每一场巡演的每一张票、卖出的每一件周边商品等等——唱片公司都会从里面抽成。原则上艺人越火,唱片公司赚钱越多,没什么值得阻拦的。
音乐人们都在拥抱 TikTok,环球音乐还在惦记那点过桥费。
换言之,这个起诉,其实不是为了阻止 TikTok 所谓的“侵权”行为。
毕竟没有唱片公司的资源,大部分今天火着的艺人可能还在忙于生计。唱片公司保护自己的版权收益无可厚非,当然,姿势完全可以更体面一点。
但是环球音乐介意这一点吗?很显然它不介意。毕竟你今天所能看到的 TikTok 侵权风波,可能是环球音乐在这个时代的最后一搏了。
音乐是一个充满着技术创新和体验创新的行业,这种创新过去来自 Napster,现在来自 TikTok。当然,音乐作为一项艺术本身也在发生创新,来自于不断推动着边界扩展的音乐人们。
整个行业的参与者都在创新,留下唱片巨头还在原地。
从2000年的 Napster,到2020年的 TikTok,今天的环球音乐再一次面对颠覆创新者——
还是二十年前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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