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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至2019年7月11日期间,刘某租用具有突破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翻墙服务器,并注册域名建立 站,在该 站上分出登录节点后,通过微信向他人售卖翻墙服务器登录节点共计4118次,违法所得共113853.93元。2019年7月11日,警方将刘某抓获归案。
法庭上,刘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认为,刘某的罪名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刘某自愿认罪认罚,是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办案说明均证实,通过使用刘某提供的节点进行翻墙,可以绕过互联 审查封锁技术,实现对 络内容的访问,翻墙软件着眼于获得被封锁的 站内容。刘某使用软件提供节点具有避开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最终,法院结合案情对刘某判刑3年,处罚金2万元。刘某的违法所得11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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