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誉财税给出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1、修改或完善我国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改,比如,针对计算机软件本身的特性,著作权法和保护条例是否可以参照美国法院适用的SSO认定法则,增加对体现在计算机软件中思想的保护。
2、健全与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司法鉴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3、制定人民法院审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具体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通过制定明确的司法解释,指导人民法院在审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过程中正确适用侵权认定标准或方法,避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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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的司法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通过对国外先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体系的学习,可以快速提高我国计算机软件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指导司法实践。
5、借鉴商标、专利授权登记模式,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权利登记体系,确立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行为的物权确权性质,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权利人维权举证的难度,促进司法判定的统一性。
6、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培养和法官队伍建设,明确计算机软件案件管辖法院和业务审判庭,提高审判质量,统一审判标准。在涉及重大复杂的计算机技术问题时,建立外部或内部技术官指导或专家证人等司法鉴定制度,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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