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
本页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金平李岳军王元京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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