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玄同
抢票软件再次坑了消费者一把。
据中国新闻 道,上海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周女士投诉,称其于9月30日在某平台抢票购买了10月1日祁东到隆安的一人次火车票,结果该平台在次日列车发出四分钟后,才短信通知周女士出票成功,导致周女士无法出行,在联系退款时也遭到拒绝。对此铁路12306表示,消费者使用的加速包(又称“助力包”)并不能拥有优先购票权,无论是哪款购票软件都要在铁路12306 购票系统排队。
7点24分出发的列车,7点28分收到短信提示出票,抢票软件闹的乌龙不能当笑话看,这是赤裸裸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每每节假日出行高峰期,一些抢票软件就出来秀姿态,但这说白了就是技术插队。不是说“加速包”有多厉害,而是他们通过机器不间断读取并刷新12306 站接口,“拼”机器刷票的“手速”和更高带宽的 速,挤掉了那些手速 速都较低的购票用户。这样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购票秩序,也引发了坑害消费者、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一系列问题。
“加价抢票”本质上也是一种薅羊毛行为,因为节假日出行高峰期,运量是恒定的,但出行需求会无限增加,这就导致有些人买不上票。而抢票软件瞅准这个机会,不断吹嘘“加速包”的抢票优势,给广大民众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正常抢不到票,“加速包”却能抢到,是不是有黄牛啊,是不是内部人员有票啊等等。将供需矛盾产生的问题转嫁给铁路部门,实现自己高价“售票”的目的。
有专家表示,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未对第三方抢票平台的行为性质作出明确界定,但是这是一种“不合理交易”,而“第三方平台利用抢票软件为抢票乘客提供抢票服务,收取抢票乘客的服务费,从而造成未委托第三方平台抢票的购票人购买不了票,第三方平台与抢票乘客之间的这种交易则是不合理交易,损害了其他购票人的利益。”
此次周女士的要求退票被拒事件,平台既未履行代为购票的责任,也未在出现问题后对消费者进行补偿和道歉,而是冷冰冰的直接拒绝,如此嚣张,不能再任由抢票软件胡来了。就此事来看,不仅要退票,更要赔偿,平台想躲过去,法律不答应。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也明确,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 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试看,这些抢票软件,那个不在春节、国庆等出行高峰期赚的盆满钵满。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切断抢票软件牟利之路,不能再逍遥法外了。现在的抢票软件和以往的“票贩子”并无本质上不同,都属于非法倒卖车票。最后也呼吁大家,别再迷信抢票软件了,12306才是购票的唯一官方平台,现在又有候补购票功能,不用加价也能捡漏补缺,这样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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