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姻缘一线牵,相逢即是缘。”“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本应该是两个人相知相守、相伴一生,可到了如今,很多人却将婚 姻与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甚至不惜为了利益而与对方撕破脸皮。
怎么会演变成 这样呢?无他,都是彩礼惹的祸。 随便在搜索软件检索“彩礼”二字,就可以搜到很多震惊四座的事件:
女研究生提前要 8 万彩礼救父亲,被恋爱 5 年的男友拉黑…… 活该!
鹰潭一女子骗“彩礼”四万八千元,被判刑两年。
14 岁少女被家人强迫出嫁给陌生小伙收 25 万彩礼 双方父母涉嫌犯罪!
安徽重大刑事案件!男子因彩礼纠纷杀害一家五口,特警押解现场令人唏嘘!
一纸婚约当儿戏,对簿公堂为彩礼!
17 岁女孩因彩礼纠纷自杀,彩礼返还比例如何确定?
萍乡六旬老翁花 10 万彩礼欲娶妙龄女子!结果……
刑拘!彩礼少退不甘心,男子一怒放火烧车! 看看,本来皆大欢喜的人间大喜事儿,到最后结亲不成反结仇,闹上公堂, 这不是让有心之人看笑话吗?
前段时间,媒体上 道的一桩双方婚前同居后因为彩礼闹得不可开交的案子, 一时间在 络上引发热议。 案情是这样的:今年三月份,江西省 21 岁的的女子小黄与 28 岁的男子吴先生订婚,吴先生给了小黄 16 万元彩礼。但是,两人同居生活一年后,吴先生提出 退婚,并且还上法庭起诉,要求小黄退还当时那 16 万元的彩礼钱。 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吴先生称小黄以性格不合为由回娘家就再也 没有回来,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然而,小黄的说法却截然 不同——吴先生嫌弃她宫外孕(治疗宫外孕时切除了一根输卵管,导致怀孕率极低),所以才要求解除婚约并返还彩礼,这个时候解除婚约对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这场闹剧之下,双方互揭伤疤,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 利往”演绎得淋漓尽致,金钱面前,尽显人性!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或许应该 用辩证主义思维来看待这件事情。 从男方立场来看,要求小黄退还 16 万元彩礼钱主要有三个理由:其一,小 身体出了问题,以后怀孕的概率很低;其二,两人性格不合,不合适继续在一 起;其三,婚姻关系无法顺利建立,那送出去的彩礼钱理应物归原主。
反过来,站在女方的立场上,请求法院驳回吴先生全部诉讼请求有以下几点 依据:首先,一年的同居生活不能当做完全没有发生过,金钱有价但青春无价; 其次,如果不是因为男方,宫外孕根本就不会出现,更不用说切掉一侧的输卵管, 给自己的身体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最后,吴先生在同居期间跟其他异性玩暧昧, 脚踏两只船。因此,男方退还彩礼的要求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都难断家务 事实,旁观者也是很难分得清楚。故事的最后,法院判定小黄退还吴先生 30%的彩 礼钱——48000 元,这件事情才得以尘埃落定。
此间种种“恩怨情仇”,都跟彩礼钱有着莫大的关联。一般情况下,彩礼就 纷被诉讼到法院时,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不能要求返还,可彩礼毕竟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 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
虽说都是彩礼惹的祸,可姑娘们自身不也有问题吗——看人的眼光,特别有问题。有人与重病的妻子相濡以沫、携手走完一生,平平淡淡,心中满是幸福; 而有人一看妻子身体不好了,满脑子都是如何最大限度谋取利益。相较之下,高 下周见! #男子起诉00后未婚妻退16万彩礼#
《增广贤文》有言:“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世间最难测的 就是人心,姑娘们在确定婚姻关系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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