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2019-132)和《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2019-148),近日公司收到相关诉讼的进展性文件。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沪73知民初150 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海 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驿科技”)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欧浦智 银行存款438,287.5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在审理过程中,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2019-132)和《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2019-148)。

(二)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解除保全申请人 驿科技于2019年7月29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在本案中解除对被申请人欧浦智 的上述财产保全措施。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欧浦智 银行存款人民币438,287.5元的冻结,或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2,711.44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 驿科技负担。

根据上述裁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完全解除轮候查封(冻结)公司资产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审计 告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 (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 》、《证券时 》、《上海证券 》、《证券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沪知民初150 之一。

特此公告。

欧浦智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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