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坑”套路防不胜防
多学几招好应对
意识到受骗时 商家已人去楼空
2020年12月初,舟山普陀消保委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称沈家门南海市场举办的展销会中有摊位假冒“展销会礼品领取处”,通过打折销售、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净水器、养生水壶等商品。然而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展位早已清空。后经多方追查,才将受骗老人的损失追回。
总结过往遇到的类似消费投诉案例,浙江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务部工作人员徐昕表示,一些保健品推销者举行的爱心讲座、名医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销售场所往往是临时租赁,等消费者反应过来自己落入消费陷阱时,早已人去楼空。而且,问题保健品营销人员往往不会开具正规的销售凭证,有的推销人员会诱导老人采用现场付款、事后送货的购买方式。付款现场没有产品,进一步增加取证难度。
提醒老年人尽量不参加保健品销售企业举办的 称能免费领礼品的讲座、义诊等。如果去参加了,到现场后注意了解产品能否现场提货,能否提供正规发票或销售凭证。如有异常,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 。
伪造专业身份 进行线上推销
去年公布的全国老年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例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的保健品诈骗案。被告人成立公司后,聘请多位话务员,利用非法购买的老年人信息和改 软件,以伪造的“上海康成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健康顾问身份,给老年人拨打电话推销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功效,骗取老年人钱财。
对此,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王绍忠提醒, 络时代,老年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犯罪分子常常利用诱导性信息,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在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老年人自身也要注意加强信息识别能力,对于通过电话、电视、 络等方式推销的产品,特别是关系自身健康的产品,最好在购买前先询问子女或专业医生。也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 站,对产品进行验证,避免破财又伤身。
买到“三无”产品 却不知如何维权
2020年11月,温州市滨江区的李先生向当地消保委反应,自己的母亲遭遇保健品欺诈,购买了“三无”假冒伪劣保健品。消保委介入调查后发现,接到举 时已距离事发三月有余。老人得知自己受骗后不知如何维权,懊恼不已,多亏儿子及时发现。
徐昕表示,老年人往往缺乏维权意识,也存在不敢维权和不会维权的问题。对此, 会各界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感,鼓励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老年人自身也需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遇事无法自己处理的,不要因为面子问题或担心子女责备而忍气吞声,应及时向他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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