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项目软件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有效的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打印的2017年或2018年已参加年 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7年或2018年已年 的证明。(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不得插入或出现任何字符、符 、空格等无关的内容;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 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原件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 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 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 站完整的查询结果公告页 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证据并编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审查。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 告(财务审计 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2)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 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 证明原件或自行在 上申 系统中打印的已申 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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