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二女子在 络上建群并拉人赌博,抽头获利18万余元,被判开设赌场罪并处以刑罚。
2019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敖某、王某某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利用“闲聊”APP软件组建闲聊群,邀约召集他人加入闲聊群赌博,并通过四川熊猫麻将APP,将输赢的红包通过闲聊群进行结算。
该群为5元成都麻将群,由敖某定制收费规则,处理群内纠纷,代包、帮忙提现等业务,王某某负责收取所有的房费并记录,与敖某按照三、七比例分成。抽头方式为熊猫麻将每个房间的大赢家赢取40分以上,抽取10元房费,40分以下(包含40分)至10分以上,抽取5元房费,10分以下(包含10分)不抽取房费。从2019年6月1日至12月23日,该群发展邀约赌客160余人,敖某与王某某通过抽取房费的方式实际获利180965元。
案发后,敖某退缴赃款3万元,王某某退缴赃款54289.5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敖某、王某某在 络上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系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敖某具有主犯、立功、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被告人王某某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敖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44525.5元,追缴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19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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