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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 ”遭消费者集中投诉“利用口罩虚假宣传”、“囤积居奇”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不发货也不退款”、“虚假宣传口罩,不受理退款”、“疫情期间恶意不发货,囤积居奇”等方面。
消费者李先生2月20日投诉称,“2020年2月13日,经‘1药 ’广告推送页面购买2份酒精(100ml×3瓶)。下单后承诺72小时发货,至16日未发货,询问在线客服,客服回复商家已经在加急安排发货,让继续等待。其后,李先生又分别于2月17日、2月22日、2月23日多次在线询问发货情况,客服无应答或沟通无果。截止2月26日,该订单仍显示支付成功待发货,商品仍在销售。”
该消费者表示,第一,他下单时间很多平台都有消毒酒精销售,且都能正常发货,而1药 包含酒精在内的“套餐”更是一直都有收货记录,唯有酒精单品却迟迟不发货,因此存在“虚假发布产品,强制捆绑销售,囤积居奇”的问题;第二,在线客服回复不及时或干脆不回复,消费者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三,商家来电显示为安徽 码,安徽并不存在酒精用品管控现象,商家却以此为理由搪塞消费者,营造紧张气氛,以达到其不卖单品只捆绑销售的目的;第四,该产品直到用户投诉时仍然在售,且不断有收货好评,说明不是商家欺诈就是好评刷单。
在另一家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与“1药 ”相关的历史投诉量累计约140个,而今年近3个月的投诉量就达到了132个,占比97.78%。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单方面取消口罩订单”、“虚假发货、不退款”、“售出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为假货”、“诱骗消费者购买会员”等。
有消费者3月20日在黑猫投诉发帖称,“‘1药 ’会员充值系诱导用户消费而并无商家实际承诺功效。购买‘1药 ’会员后进行消费,未能享受 站所承诺的会员价,并且与客服沟通无果。要求退回会员费用99元。”
3月22日,该消费者补充投诉称,“药物首页标明会员价,而实际必须一次性购买套餐12盒才可享受会员价,且与非会员价仅仅相差1元。会员权益中表明会员费无忧退款,事实是在与商家主动联系退款后,商家选择无视买家诉求,未给与任何答复。”
其中,有消费者3月10日在黑猫投诉上发帖投诉称,“在‘1药 ’购买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手套(捆绑销售)。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只有一个外包装盒,无内包装,无生产批 ,无合格证。外包装盒没有封口,薄薄的纸盒打开就是口罩,从盒子的缝隙直接能看到里边的口罩,这种包装实在是不敢恭维,怀疑是三无产品。”
此后,该消费者分别于3月10日和3月11日进行补充投诉,称“试戴了一下,耳戴特别细没有弹力,鼻夹处铁丝不贴合,不能让口罩贴合在脸上,四处漏风。查询口罩厂家查询不到相关生产口罩的资质,包装上也没有注册证编 ,联系在线客服1小时不见答复。”
另一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上发投诉帖称,“在‘1药 ’平台购买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外包装破损,里面的口罩质量差,根本不是医用外科,无合格证,无塑料包封,口罩四边封口有没打孔的,压条很硬,根本不贴合,根本不是医用外科口罩。”
天眼查显示,海安美佳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4日,注册资本为880万元,吴小燕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纱布、无纺布系列产品以及相应的纺织品加工、销售;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等。
广东壹 大药房曾多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被处罚
据“1药 ”官 介绍,“1药 ”(原名“壹药 ”)的前身“1 药 ”成立于2010年7月,隶属于“111集团”,是中国第一批获得《互联 药品交易许可证》的 上药店。
据“111集团”官 介绍,“111集团”旗下拥有B2C医药平台“1药 ”、互联 医院“1诊”、B2B医药平台“1药城”,2018年9月12日,“111集团”作为中国互联 医药健康行业赴美上市第一股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股票代码“YI”。
天眼查显示,“111集团”和“1药 ”所属公司均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 络技术的开发、设计,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等。
牟青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YU GANG为其董事长,LIU JUNLING为公司董事,耀 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广东壹 大药房曾因发布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被多次处罚。
其中,2018年6月8日,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广东壹 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广东壹 大药房涉嫌有通过其天猫旗舰店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的药品广告的行为,被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2万元。
2018年8月期间,广东壹 大药房因违反广告管理行为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连处罚2次。
2019年9月20日,广东壹 大药房因违规被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590元,并处罚款3180元,罚没金额合计4770元。
此外,1药 售处方药不合规的问题也屡遭媒体曝光。
另据人民 道,2019年11月,人民 在对医药电商平台进行“处方药购买实测”时也发现,1药 部分处方药无需上传处方和医师线上问诊,可直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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