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软件变诈骗工具?骗子用其生成假付款页面 已发生多起诈骗案

近日,有不少 友晒出照片自称,在微信中可以与任意名人聊天,甚至晒图称给他人转账20万元甚至百万元。但其实,很多类似的恶搞照片可以通过手机App软件来实现,近一段时间以来,这样的App也在 上走红,不少人制作转账截图和朋友开玩笑。但与此同时,却也有人利用这类软件不当获利。6月10日,重庆警方便抓获一名嫌疑人,该嫌疑人利用软件生成付款成功的页面,骗走超市1700余元。

事件: 现可生成付款成功页面的软件 有人利用软件骗钱

和名人日常聊天,给朋友转账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不少人可能都在 上看到过这种截图。对于一些擅长PS的人来说,制作一张截图可能比较简单,但对很多普通人来说,现在却可以利用手机软件轻松制作出各种截图。在这种手机软件中,只要输入相应内容,便可以生成聊天截图、转账记录、微信红包和新的好友等图片。近来,在一些节假日,有不少 友在软件中制作大额转账的截图发到 上,在一些影视剧热播时,也有人用这样的软件,虚构影视剧中人物间的聊天页面,或是剧中人物发布的朋友圈,和朋友间互动。

调查:转账金额以及收款方可随时更改

而除了可以随时生成转账页面外,该App还可以生成账单、零钱明细等多种界面,其中的内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改。而且该软件内可以制作支付宝收款到账的语音,但软件提示需要付费会员才可以修改金额。

回应:软件方称App用于朋友恶搞 但承认很多微商也在用

因为该软件提供的功能种类较多,而且不仅有转账截图,还有到账铃声,有 友因此认为,如果用户了解商店内使用的收款账 以及收款方头像,便可以生成相应付款截图,利用这样的方式来欺骗商家。

提醒:支付平台提醒用户注意核对欠款是否到账

对于类似利用软件生成虚假付款截图的现象,支付宝平台客服人员称如果是商户方采用二维码等方式收款,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这种软件诈骗,建议商户注意核对欠款是否到账。也可开通语音提醒,如果没有提醒再跟顾客进行核对。此外,客服人员称有人也会利用造假的转账截图,给对方看过后称付错款,要求对方将钱转回给作假方,在这种情况下,在给别人转账前要确认这笔钱确实入账再转回给对方。

案例:有人利用相关软件骗取钱财构成诈骗被判刑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宏祥骗取赃物总价格人民币60500元(摩托车售价人民币56000元及头盔、手套、骑行服、骑行鞋、机油、机滤等物),该用虚假转账截图62000元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被害人退还王宏祥现金人民币15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宏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转账信息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构成诈骗罪。最终,王宏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王宏祥退赔被害人范某2损失人民币6000元。

另据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检方指控,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严盈松在重庆市璧山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等地,在乘车、购物等消费活动中,谎称其微信、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且身上无现金,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严盈松以想套现银行卡内现金为由向被害人提出通过手机银行将一定金额转到被害人账户,被害人在扣除其消费金额后再将剩余金额转回到其微信、支付宝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给严盈松的方式实施诈骗。为骗取被害人信任,严盈松使用手机相关截图App制作虚假的银行转账截图,使被害人误以为已经收到严盈松的手机银行转账。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严盈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严盈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律师说法:软件公司明知可生成相关截图仍提供功能或应担责

对于可生成付款截图App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利用类似“App生成假转账截图方法”欺诈受害人,从而导致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诈骗数额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立案数额,即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此时,便构成诈骗罪。

如果数额较小,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诈骗犯罪的,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软件公司是否担责需要看软件公司制作软件的目的,以及是否尽到相关的屏蔽、警示义务,如果软件公司开发软件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民众,且尽到了提醒义务,同时,对于涉及微信支付宝等具有金钱凭证的截图功能进行了相应屏蔽或限制,此时,不承担责任。反之,如果明知软件能够生成和微信截图、支付宝截图相同的截图,仍然提供此功能,导致他人误解的,赵良善律师认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此外,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认为,如果软件在《用户协议》中注明,“用户不得利用本”软件”误导、欺骗他人”,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利用软件中生成的截图进行诈骗,开发者、运营者不能以此为由绝对免除其责任。

赵良善律师建议,商户或者个人在进行二维码收款时,应当尽可能做到谨慎查证,不能仅根据用户提供的截图,还应及时关注账户进账情况,在收账之后再交付相应的物品。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19年5月7日
下一篇 2019年5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