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60元“水军”能把一条假消息炒成5.4亿微博阅读量

2020年11月侦破的公安部督办的一起自媒体“ 络水军”专案,图为涉案团伙“广州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张贴的标语。

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家长刘某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被转发过百万次,获得5.4亿次阅读,登上微博热搜,词条上赫然写着“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致吐血抢救”。刺激性的字眼,加上数张“血衣”照片,令人触目惊心。舆论迅速引爆,将矛头直指涉事学校和老师。

然而,不到一天时间,事件发生戏剧性反转。警方调查发现,这则劲爆信息乃是刘某一手编造。虚假信息得以登上热搜,获得巨大关注,源自于仅花费760元的 络推手行动。

近期,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 络散布虚假信息案进行宣判,刘某及 络推手均受到法律严惩。

案件背后,靠“养 控评”虚增流量的灰黑产业链浮出水面。看似操作简单、小打小闹的虚假流量“生意”,整体规模已达千亿之巨,遍及各大互联 平台。从浏览量、点赞量到交易量,一切皆可“刷”,破坏了互联 生态和 会经济秩序。

广州警方提供的手机截图,内容是某下单平台APP上发布的刷单任务及价格。

760元买“水军”制造炒作舆论风波

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学生家长刘某,因女儿在学校被罚跑步对老师心生怨恨。2020年5月,她用化妆水、眼影伪造了“血衣”,拍成图片发布在微博上,谎称女儿患有哮喘,被老师体罚致吐血抢救。尽管内容劲爆、用词犀利,这条微博还是淹没在 络的海量信息里,并未掀起多大水花。

不甘心的刘某通过 络检索,找到了 络推手马某。刘某一共向马某支付了760元用于扩大该条微博影响力,100元买1万转发、160元买2万点赞、500元买10万粉丝。接到“任务”后,马某在一个名为“某某 区自助下单”的 络平台上发布了刘某微博的链接,由该平台购买代刷好评、阅读量及发布虚假评论,仅花了270元。

短短数个小时,刘某的微博内容被大量转发、评论,直至登上微博热搜。舆论群情激愤,涉事老师被“人肉”搜索,遭受 络暴力。马某开始觉得有些不妙,在微信上联系刘某要求删除聊天记录,但对方已被警方调查,没有回音。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刘某的相关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评论46.5万余次、阅读5.4亿次。因散布虚假消息,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马某和“某某 区自助下单”的 络平台经营者陈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侦办此案的广州市公安局 警支队民警古悦雄介绍,陈某经营的“某某自助下单 区” 络平台,利用API接口程序实现与其他上家 站对接,能够自动化完成用户的涨粉、点赞等需求。初步统计,该平台涉案流水逾2000万元。

“这类平台技术含量不高,注册一家空壳公司,几台电脑、几部手机,下载一套接码平台,一键下单便可刷高 文阅读量、点赞数、发布虚假评论等,且门槛低,收费不高。以微博为例,转发博文价格约为70元/万次、点赞价格约为30元/万次、评论价格约为65元/万条。”古悦雄说。

用户点一次平台赚一毛

一是利用“ 赚”类App收集闲散用户流量。例如在“喜爱帮”“手赚客”等App上,用户按照要求进行转评赞操作,便可获取一定的积分 酬,完成代刷业务,赚取差价。

“这种操作门槛低、赚钱快,‘在家里躺着也能挣钱’,因此吸引了不少时间充裕的用户。”古悦雄说,参与人员按照平台提供的“剧本”套路写评论,然后截图发给所谓的“导师”进行点评,不符合要求的还要打回重写。一些产品的好评、差评多出自于这些平台之手。

“近年来,刷流量的形式不断翻新,已从早期的人工刷量升级为机器刷量,单一形式也变为综合形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说。

三是炮制 络“爆文”,吸引粉丝关注。“粉丝为王、买车买房”“成功只有不停的加粉、加粉、加粉才有钱,才有‘真爱’”……2020年11月,广州警方对一个“ 络水军”团伙展开收 行动,在该团伙窝点这样的条幅随处可见。

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团伙2020年4月以来以“广州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名开展运营,为了“吸粉”从而赚取“流量主”广告费用,利用自媒体炮制 络“爆文”,发布大量谣言信息,扰乱 会秩序。

“互联 经济,流量为王。这些空壳公司‘养 ’的目的就是赚取流量,收取广告费。用户每点击一次,公司就能赚取一毛钱。但他们发布的内容多数都是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古悦雄说。

“小生意”暗藏“大风险”

受访人士认为,炮制虚假流量的灰黑产业链,操控舆论关注点等行为,极易变异为破坏互联 生态、扰乱 会经济秩序的不法工具,触发诸多 会风险。

“如在当天平台所有短视频中点赞量排名前十,则有可能被推上热搜榜,曝光量将呈几何级增长。这时无需操纵点赞,也会获得 会关注。”广州一家传媒公司运营部门负责人说。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姚某研发出一款“直播神器”,可虚增某电商平台商铺直播间的流量。商家将这款软件“外挂”,就会有“僵尸粉”跟主播热情互动,营造出虚假的热闹场面,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跟风买买买。

此外,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法院审理的涉互联 不正当竞争的多起案件显示,几大互联 公司都深受其扰,对制造虚假流量的群控软件公司提起了诉讼。

审理腾讯诉群控软件案件的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钟小凯说,群控软件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夺用户注意力,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干扰 会对互联 流量经济的判断。

据钟小凯介绍,一些真实用户主动提供账 供刷单团伙使用赚取费用,一些不法分子会在用户账 中留下“后门”,以便后续“操纵”用户账 。如此一来,软件开发商能够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好友信息等隐私,还可能产生诈骗等问题,造成重大的隐私泄露及 络安全事故。

法治化、多元化治理 络黑灰产

万勇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 络虚假流量黑灰产业链根据不同事实和行为性质,可能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此外,如果为获得虚假流量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可能属于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打击虚假流量灰黑产业链仍然存在诸多现实难点。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欧卫安表示,涉及相关领域的法律较为零散,尤其在刑法领域,对相关行为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万勇也表示,由于越来越多的 络黑灰产业租用境外的云服务器或者使用国外手机 ,甚至雇佣境外人员从事相关违法行为,打击层面存在调查难、取证难。

相关互联 平台负责人表示,尽管一直在打击“养 控评”以及由此滋生的虚假流量,但群控系统也在对抗中更新迭代。目前最新的群控系统表现为模拟人的行为,不定时、不定量、行为无规律,给防控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法律人士建议,从立法、行政、司法及 会治理等层面多管齐下,打击流量黑灰产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提高治理 络黑灰产的法治化水平。万勇说,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疑难问题,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修改法律的方式,完善法律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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