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351,47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核准发行及锁定期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核准发行情况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潮软件”)于201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7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

本次交易具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三)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45,351,473股的登记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上述全部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浪潮软件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睿福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浪潮软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湘财证券担任浪潮软件的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朱同和、马清瑞作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16年4月,原保荐代表人马清瑞因辞职原因,湘财证券决定委派郭勇接替马清瑞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2016年12月,原保荐代表人郭勇因辞职原因,湘财证券决定委派李季秀接替郭勇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同和、李季秀。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351,47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 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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