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税、个税、 保、资金流水”信息交叉稽核税收风险如何防范?

2020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系统主体功能包括“视频指挥台”、“重大事项”和“重要日程”。

从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来看,核心是“系统升级、加强监控”——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金税四期融合了企业信息联 核查系统,企业信息联 核查系统是什么?

它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及其它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的手机 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推动了税局、银行、工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几大部门的紧密合作、信息互通,加强核查力度。

早在2019年11月19日,央行就出台了《企业信息联 核查系统管理办法》,规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系统可以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税务管理、具体纳税人状态等,方便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注销、非正常经营等异常情形。

在“企税、个税、 保、资金流水”逐步实现信息交叉稽核的大背景下 ,咱们做好日常税收风险防范,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个税和 保的联动核查

(一) 保与个税的关系

1、缴纳 保的个人,需要进行个税的纳税申 。

比对主要针对打击“ 保挂靠”。个人灵活就业、自由职业或者无业,需要通过公司购买 保,保障自身的权益(注:因为很多地方买房、子女入学资格是和 保缴纳年限挂钩),往往采用 保挂靠方式。

《 保法》对于 保挂靠是不允许的,很多公司为了规避风险,都要为这部分挂靠人员造一个工资表,工资全部在5000左右,进行零申 ,存在 保和个税的风险。

2、 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有关系, 保的依据是工资总额、个税的缴纳依据是工资薪金等。有相同的部分,比如工资、补贴、奖金。也有不同的部分,比如,在计算个税的时候,还要把福利费也并入进来。

(二) 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如何交叉稽核、交叉比对?

税务征收 保后,征管更加方便,再加上系统联 的技术支撑,监管政策落地执行更有保障。

通过企业信息联 核查系统,具体比对哪些内容呢?

1、核心是工资收入的比对。

个税的工资薪金和 保缴费基数,差异率大概在多少。

虽然两者不完全一致,存在差异也属于正常,但是两者差异率太大,未来系统也会自动预警提示。

2、人数的比对。

工商年检时单位的登记人数和个税扣缴申 人数,与 保的实际缴费人数进行比对。不是要求完全一致,那样的话,恐怕没有单位能合格。

3、人员真实性核查

现在个税申 必须录入员工身份证信息,目的是便于核查人员真实性,也方便和 保系统的人员资料进行校验。

【案例1】2018年3月,上海 保局公布了50家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 会保险费,并对其违法行为被公开告示,老板和纳税人 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并公布!这些公司的主要手段,比如,员工工资为8000元,通过公司账面发放5000元,另外的3000元通过一些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同时降低个税和 保基数。

【分析】上市公司、国企、事业单位 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比较规范,特别小的企业也不容易被查,因为中小企业经营本身存在困难、执法成本较高。

相对而言中大型民营企业,容易成为检查目标。

中大型民营企业,时有发生员工向税务机关、 保局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 保的情况。员工本身打算离职,所以会投诉,相关部门接到举 线索,在 保系统里一查询、一筛选就发现员工的缴费基数不足,可谓证据凿凿。

保未足额缴纳后果:影响企业的信用、声誉;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整改,单位未交款部分,滞纳金每日千分之二。个人缴款的部分,因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单位承担,不得推到员工的头上。

【案例】海底捞于2018年9月12日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全球发售文件,披露存在未及时缴纳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供款的情况,针对缴纳不足部分,补计提2015年-2018年上半年共计10990万元。

【分析】海底捞大量职工为服务员,这一职业存在流动性高的特点,在 保缴纳的操作上难度较大,这也是海底捞未足额缴纳 保的主要原因。

二、个税和企税的联动核查

1、工商年检时单位的登记人数、个税扣缴申 人数、企业所得税汇算《基础信息表》的从业人数,三者比对。

2、个税申 收入、企业所得税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比对。

比如,个税申 的工资远低于企业所得税的工资,税务机关怀疑少交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这边少 工资、逃避个税。

税务机关会分析差异率是否异常,从而进一步查阅合同协议、工资发放记录,核查是否存在工资收入化整为零、逃避个税情形,或者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虚列工资情形。

建议企业尽量将差异率控制在10%以内。比如,公司当月个税申 的收入额是100万,那么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里面工资薪金行次对应的工资的实际发生额,就不要超过110万。

三、开票、申 和银行资金流水的联动核查

2020年央行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也是释放一个信 ,通过私户来隐匿收入、逃避税收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

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 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通过开票系统、申 系统和银行流水信息,具体比对哪些内容呢?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件。

据多家媒体 道,近日杭州一家M物流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罚款共计1240.92万元。

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查询征管系统发现,M公司2018年的申 收入为3.97亿元,申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却仅2.91万元,收入和工资额不匹配。

M公司主要提供国内物流运输服务,工资表显示在岗的300多名员工,绝大部分工资在3500元左右。3500元是当时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这意味着M公司大部分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

稽查局工作人员调取了M公司的所有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在查明细账时发现,公司每月底都会向公司的某个行政人员转账,每月金额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财务处理上借记“其他应收款”,下个月则通过过路费发票 销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原来,M公司应员工的需求,账内发放基本工资,账外发放绩效工资,由于账外发放工资会导致大额“其他应收款”挂账,无法反映公司的实际成本,需要多缴大额的企业所得税,公司便让司机帮助收集过路费发票,入账冲抵成本,同时让一些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将运费打入公司行政人员的个人账户,用于发放部分账外工资。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税务机关依法对M公司作出“补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费819.66万元、罚款421.2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税款产生的滞纳金,由金税三期系统自动生成,M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

【资金流水 异常迹象自查】

1 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 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 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有关联度。

4 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5 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 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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