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 页,也是一种破坏 络安全的行为。集美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案件,三名男子因非法提供“翻墙”软件被判刑。
2019年年初,被告人郑某、沈某合谋在互联 上搭建可以实现“翻墙”功能的VPN程序,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随着业务的拓展,2020年1月,沈某又雇佣吴某,三人分工合作。2020年4月,公安机关查获线索,三人被抓捕归案。经查,截至案发,被告人郑某、沈某、吴某三人通过VPN程序为他人提供“翻墙”上 服务,非法获利共计108979.94元。
集美区检察院对3人依法提起公诉,认为郑某、沈某、吴某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翻墙”也是破坏 络安全的行为
办案检察官介绍,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去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 页,俗称“翻墙”。使用“翻墙”软件容易造成银行卡密码、手机支付密码等个人隐私泄露,是一种破坏 络安全的行为,也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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