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树
在项目树中可以访问所有组件和项目数据,可在项目树中执行以下任务:
(1)添加新组件
(3)扫描和修改现有组件的属性
1.标题栏
项目树的标题栏可以自动和手动折叠项目树。
手动折叠项目树时,点击图中的按钮,此时从指向左侧的箭头变为指向右侧的箭头,再次点击图中的按钮可重新打开项目树。
在不需要时,可以使用“自动折叠” 按钮,点击图中的按钮实现自动折叠。
2.工具栏
可以在工具栏中执行以下任务:
(1)创建新的用户文件夹;点击图中的“创建新组”按钮,可以对“程序块”进行分组或对设备进行分组。
(2)显示/隐藏列标题
点击显示/隐藏列标题按钮可以实现列标题的显示或隐藏。
(3)最大化/最小化概览视图。
点击最大化/最小化概览视图按钮,可以显示或隐藏总览。
3.项目
在“项目” 文件夹中,可以找到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对象和操作。
4.设备
项目中的每个设备都有一个单独的文件夹,设备的对象和操作都排列在此文件夹中。
5.取消设备分组
项目中的所有分布式 I/O 设备都将包含在到“未分组设备” 文件夹中。
6.公共数据
此文件夹可包含多个设备使用的数据,例如公共消息类、日志和脚本。
7.文档设置
在该文件夹中,可指定项目文档的打印布局。
8.语言和资源
可在此文件夹中确定项目语言和文本。
9.在线访问
该文件夹包含了 PG/PC 的所有接口,即使未用于与模块通信的接口也包括在其中。
10.读卡器/USB存储器
该文件夹用于管理连接到 PG/PC 的所有读卡器和其它 USB 存储介质。
二、工作区
1.工作区的功能
2.工作区的布局
(1)标题栏
(2)工作区
3 最大化工作区
(2)单击元素标题栏上的“最大化”按钮,任务卡、项目树和巡视窗口随即折叠,工作区将以其最大尺寸显示。
4 最小化工作区
单击显示元素标题栏上的“嵌入”按钮,该操作将工作区域恢复为最大化之前的视图。 即:如果之前展开过任务卡、项目树和巡视窗口,则执行此操作会将再次展开这些窗口。
5 自动层叠任务卡
(1)单击任务卡标题栏上的“自动折叠”,单击任务卡外面的任何区域,将层叠这些任务卡。
(2)使用任务卡时,单击层叠起来的任务卡。
(3)任务卡随即展开,可对其进行操作。 在此仍然可以使用“自动折叠”选项。
6 自动层叠项目
(1)单击项目树标题栏上的“自动折叠”,单击项目树外面的任何区域,将层叠该项目树。
(2)使用项目树时,单击层叠起来的项目树,项目树随即打开,可对其进行操作。 在此仍然可以使用“自动折叠”选项。
7. 自动层叠巡视窗口
(1)单击巡视窗口标题栏上的“自动折叠”,单击巡视窗口外面的任何区域,将层叠该巡视窗口。
(2)使用巡视窗口时,单击层叠起来的巡视窗口,巡视窗口随即打开,可对其进行操作。 在此仍然可以使用“自动折叠”选项。
8. 拆分工作区
9.浮动显示工作区的元素
以下工作区元素可在各自的窗口内浮动显示:
(2)表格
(3)设置窗口
(4)任务卡
(5)巡视窗口
之后,可随时在工作区中再次嵌入这些浮动的元素。
三、巡视窗口
有关所选对象或所执行操作的附加信息均显示在巡视窗口中。
1.“属性”选项卡;
2.“信息”选项卡;
3.“诊断”选项卡;
4.“属性”选项卡中的区域导航;
5.“属性”选项卡的内容。
1.“属性”选项卡;
2.“信息”选项卡;
3.“诊断”选项卡;
4.浏览选项卡内的其它选项卡(仅在“信息”和“诊断”选项卡中可用);
5.工具栏(仅在“信息”选项卡的下级“常规”和“编译”选项卡中可用)
6. “信息”选项卡中“编译”选项卡的内容
四、任务卡
(1)从库中或者从硬件目录中选择对象
(2)在项目中搜索和替换对象
(3)将预定义的对象拖入工作区
在屏幕右侧的条形栏中可以找到可用的任务卡。 可以随时折叠和重新打开这些任务卡。 哪些任务卡可用取决于所安装的产品。 比较复杂的任务卡会划分为多个窗格,这些窗格也可以折叠和重新打开。
1.关闭的任务卡
2.打开的任务卡
3.任务卡中打开的选用板
4.任务卡中关闭的选用板
1.改变窗格模式
可在以下两种窗格模式中选择:
(1)单个窗格模式:任意时刻只打开一个窗格。 如果打开另外的窗格,则自动关闭上一次打开的窗格。
(2)多窗格模式:可以同时打开几个窗格。
要更改窗格模式, 单击任务卡内窗格上的“更改窗格模式”按钮。
五、参考项目
1.标题栏
2.工具栏
3.打开的参考项目
六、详细视图
在详细视图中,将显示总览窗口或项目树中所选对象的特定内容。其中,可包含文本列表或变量。
1.标题栏
2.选项卡
3.所选对象的内容
七、总览窗口
总览窗口是对项目树的补充。总览窗口中将显示项目树中当前所选文件夹的内容。
可以在总览窗口中执行以下操作:
(1)打开对象
(3)重命名对象
(4)从快捷菜单中调用对象特定的操作
(5)并排比较对象
(6)执行各种对象操作,例如:通过拖放操作从库中插入对象,以及移动、复制、粘贴和删除对象。
1.总览窗口
2.切换到详细视图
3.切换到列表视图
4.切换到图标视图
5.转到更高级别
6.将总览窗口拆分为两个部分。总览窗口的左右两部分是同步的。再次单击将取消拆分。
7.即使所选文件夹中的所有元素都位于下一级组中,也将显示这些元素。此选项仅适用于详细视图。
8.项目树中所选对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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