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找答案!父母查看孩子的观影记录,算不算侵犯隐私?

友咨询

来自 友:小编你好!我有个疑惑,我家孩子最近这一段时间不太爱跟我们交流,我就和我闺蜜说了,闺蜜呢就给我建议叫我看看娃最近的观影记录。我寻思着看我自己孩子的手机问题应该不大,我就去看了!谁知孩子知道后就说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我这么做到底是不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那么父母查看未成年孩子的观影记录,算不算侵犯隐私?我们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雯萱:随着普法宣传进校园等活动的推广,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民法典》的出台,“隐私权”受到了广泛关注。父母是否有权查看未成年人的观影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这类问题困扰着不少家长。类似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结合最高院的个案进行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公 》2016年第4期公 案例:《施某某、张某某、桂某某诉徐某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徐某某把受伤害儿童施某某的视频发表在微博中,事后施某某的监护人以徐某某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的裁判摘要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徐某某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揭露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在其微博中发表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所发微博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符合 会公共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 络举 行为不构成侵权。

即,在父母发现未成年孩子有可能受到不法侵害时,为制止、揭发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查阅未成年人的观影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的,不应认定为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比如未成年人私自打赏主播等,事后发现后查阅孩子手机观看视频及打赏记录的行为,则不构成侵权行为。

如果父母仅是出于好奇,在未经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查看其手机中的信息记录,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属于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随着电脑、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沉迷 络或受到不良诱惑的事件屡见不鲜,由于思想观念及沟通问题,父母也未能及时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积极的沟通,这是需要全 会共同去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0年6月10日
下一篇 2020年6月1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