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15时许,县公安局 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 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南环路某 咖经营者熊某某(男,46岁,正阳县真阳镇人)授意 管张某某(男,23岁,正阳县雷寨乡人)使用双收费系统,使用“免刷软件”等恶意程序为未携带身份证的顾客提供上 服务,对 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篡改。
经询问,熊某某、张某某对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功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7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熊某某行政拘留4日,给予 管张某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按照《互联 上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 吧经营者应对上 人员进行实名身份登记。经营者不要贪图小利,以“行方便”为借口疏于登记核实,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各位消费者,在 吧上 时一定要携带身份证件,并主动配合 吧管理人员核验登记,冒用他人身份证在 吧上 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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