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50_ZS_20220930
版本说明
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目 录
下发说明 3
安装操作说明 4
1、安装指导概述 4
2、安装步骤 4
3、安装示例 4
4、安装结果 7
下发说明
版本 |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 |
下发日期 |
20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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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 地点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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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 原因 |
新增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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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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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和问题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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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 文件 |
提交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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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说明 |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50_ZS_20220930升级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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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安装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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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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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脚本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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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安装操作说明
1、安装指导概述
需要通知使用本软件开票的纳税人到本地税务机关拷贝安装包或询问400-6112366下载安装包,然后按照试用说明进行安装。
安装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总局百望呼叫分中心支持解决,热线电话:400-6112366
2、安装步骤
序 |
文件目录 |
执行过程 |
注意事项 |
1 |
应用安装 |
解压压缩包后,双击“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EXE”直接安装即可。 |
3、安装示例
安装步骤如下:
点击安装程序,系统显示安装界面如图所示。
初始化页面。
点击“下一步”按钮,选择安装目录。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开始安装”页面。
点击“下一步”按钮。
文件复制页面。
系统安装完毕,点击“完成”按钮即可。
4、安装结果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帮助”菜单下的“关于”页面,出现以下界面说明安装成功。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税控盘版)
新增改进功能说明
(版本 :V2.0.50_ZS_20220930)
目录
1 概述 1
1.1 新增改进功能 1
1.1.1 优化参数同步功能 1
1.1.2 优化蓝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规则 1
1.1.3 增加“反向开具”功能 1
1.1.4 优化红字二手车发票开具规则 2
1.1.5 优化二手车发票作废规则 2
2 新增改进功能 2
2.1 正数发票填开 3
2.1.1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 3
2.2 负数发票填开 6
2.2.1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填开 6
2.3 已开发票查询 9
2.3.1 查询反向开具发票 9
2.4 已开发票作废 11
2.4.1 作废反向开具发票 11
2.5 税控设备状态信息 14
2.5.1 查询二手车信息 14
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业务需求,现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以下简称“开票软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软件版本为V2.0.50_ZS_20220930。本说明基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49_ZS_20220630新增改进功能介绍。
新增改进功能
优化参数同步功能
自2022年10月1日起,支持同一企业同时有多个二手车企业类型授权。二手车企业类型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二手车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可获取局端同步的“允许反向开具标识”授权。
优化蓝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规则
对于有2个或2个以上二手车企业类型授权的,进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前弹窗提示选择本次开票二手车企业类型。
增加“反向开具”功能
对于有“允许反向开具标识”授权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显示“反向开具”勾选框。反向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其左上角打印“反向开具”字样。
优化红字二手车发票开具规则
开具红字二手车发票时,必须与原蓝字二手车发票一一对应,且不允许部分红冲。“反向开具”二手车发票与“正常开具”二手车发票不能互相红冲。
优化二手车发票作废规则
对于拟作废的蓝字二手车发票,系统校验其未被红冲的情况下,允许进行作废。
新增改进功能
核心征管系统中对二手车企业进行归类管理,二手车企业类型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和“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核心征管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允许反向开具标识”授权。自2022年10月1日零时起,登录开票软件时,二手车企业类型及允许反向开具标识授权将自动同步更新到开票软件税控盘中。
正数发票填开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
主要功能:二手车销售企业发生销售机动车行为时,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该模块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开、打印等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菜单项。如果设备发行了多个企业归类,系统弹出“请选择二手车企业类型”窗口,并选择“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拍卖企业”其中的一个二手车企业类型,开票页面显示,如图 1?1所示。
图 1?1请选择二手车企业类型界面
【第二步】纳税人选择“二手车拍卖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票业务同历史开票业务一致;如果设备“允许反向开具标识”为是,纳税人选择二手车经销企业后,点击弹窗中的“确认”按钮后,退出弹窗,进入开具页面,左上角显示反向开具选择框,如图 1?2所示。
图 1?2发票填开页面
【第三步】纳税人如需开具“反向开具”的发票,请勾选选择框,如图 1?3所示。如果不需要开具“反向开具”的发票,则不勾选“反向开具”勾选框,按照二手车经销企业开票业务正常开具发票即可。
“反向开具”的二手车发票票面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开具”按钮时,将联 校验卖方单位/个人对应的“单位代码/身份证 码”,校验是否能够开具“反向开具”的发票。校验通过后,继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业务,否则,会有相应的 错提示信息提示纳税人。
图 1?3勾选反向开具
【第四步】如果弹框提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前提是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请确认卖方是否为自然人。”纳税人勾选【经确认,卖方为自然人】,点击“继续开具”按钮,则继续执行开具流程,点击【取消】则回到发票填开界面。或弹框提示“请核实并确认填列的‘单位代码/身份证 码’是否为自然人身份证件 码。” 纳税人勾选【经确认,卖方为自然人且身份证件 码正确】,点击“继续开具”按钮,则继续执行开具流程,点击【取消】则回到发票填开界面,如图 1?4所示。
图 1?4请确认卖方是否为自然人
负数发票填开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填开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汇总上传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开具负数发票时,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填开”菜单项,打开发票代码、发票 码录入确认界面,录入蓝字发票代码、蓝字发票 码和蓝字发票开票日期,如图 2?1所示。
图 2?1代码、发票 码录入界面
【第二步】第一种情况:填写发票代码、 码、开票日期,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联 校验,校验失败,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 2?2所示。
图 2?2校验失败
第二种情况:填写发票代码、 码、开票日期后,联 校验,校验通过后,本地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 2?3所示。
图 2?3有对应蓝字发票的票面信息
【第三步】如果系统能够从本地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 2?4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
图 2?4负数发票带入蓝票票面信息界面
【第四步】负票票面信息联 校验,校验通过后,继续开具业务,否则,会有 错提示。
已开发票查询
查询反向开具发票
主要功能:企业根据组合条件查询已经开具过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在查询页面可导出已经查询出的发票列表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 /已开发票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根据需要选择发票类型、开票日期等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出指定条件的发票信息,如图 3?1所示。
图 3?1已开发票查询界面
如果想要查询发票的明细,可以点击一条查询结果项后的“查看原票”按钮,可查看原票信息,如图 3?2所示。
图 3?2票面信息
已开发票作废
作废反向开具发票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发票未汇总上传,则可利用该功能作废该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作废”窗口,如图 4?1所示。
图 4?1可作废发票查询窗口
【第二步】在此窗口中选中决定作废的发票 码后,双击该发票或点工具条中的“查看原票”按钮,便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如图 4?2所示。
图 4?2票面信息
【第三步】若决定作废此发票,点击明细界面的“作废”按钮。弹出作废确认对话框。如图 4?3所示。如果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蓝字发票作废,则需要联 校验,校验通过后即可作废,否则,不允许作废。
图 4?3作废确认窗口
【第四步】作废成功后会弹出如图 4?4所示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结束作废发票操作。
图 4?4作废成功提示窗口
税控设备状态信息
查询二手车信息
主要功能:用于查询二手车企业归类信息和允许反向开具标识。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状态信息”菜单项,弹出“税控设备状态查询”窗口,系统默认显示在监控管理信息选项卡下,如图 5?1所示。
图 5?1监控管理信息查询窗口
【第二步】点击“税控设备状态查询”中的“二手车信息”选项卡,显示二手车的相关信息,如图 5?2所示。
图 5?2二手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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