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陇南市2022年“三支一扶”公告发布

关于实施陇南市2022年

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省人 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实施陇南市2022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市选拔招募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陇南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陇南的2022年毕业生(含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4个月以及 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不能 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5. 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 考。

三、 名程序

(一)提交 名申请(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8:00)

考人员只限填 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6月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二) 名信息确认(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8:00)

“三支一扶” 考信息提交后,由 名系统对 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 考人员应及时登录 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 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 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 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 部第35 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 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 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要遵守陇南市“三支一扶”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陇南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不符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22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厅 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一)资格初审

县(区)人 局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 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不符合 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县(区)人 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县(区)可安排至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区)人 局 市人 局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

资格复审不符合 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人 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方 站面向 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 、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 电话,接受 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 局形成拟录取人员 告,于8月11日前将《拟录取人员 告》 省人 厅,由省人 厅统一发文录取。

六、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县(区)人 局要按照《省人 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县(区)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县(区)人 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 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 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七、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县(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 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区)人 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 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县级人 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县级组织、编制、人 部门和服务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 到之日起算。

联系电话:

市人 局 市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0939-8236221

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9-8213053

武都区人 局 0939-8232266

成 县人 局 0939-3220255

礼 县人 局 0939-4421195

宕昌县人 局 0939-6171198

西和县人 0939-6624826

徽 县人 局 0939-7539382

康 县人 局 0939-5932233

两当县人 局 0939-7121115

附件:公告 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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