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关注骚扰电话
以前,电销广告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发送,垃圾邮件和推销短信曾经成为人们投诉和吐槽的主要内容。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电子邮件和短信逐渐受到冷落,电销广告也“与时俱进”,开始以拨打电话为主。广告骚扰电话肆虐,引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大幅度下降的通信成本,使得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电话营销迅猛扩张,诸如贷款、理财、房产中介等骚扰电话不断侵入市民手机,严重干扰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今年,省人大代表、南京瑞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副部长、一级技师曾九玉也特别关注整治骚扰电话的问题。
此前曾九玉做了调查,他在建议中提到:工信部旗下的12321举 中心 告显示,2018年8~9月被举 的骚扰电话18万次,是上半年同期的6倍,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有的市民一天平均接到5~10个骚扰电话,杜绝骚扰电话,净化市民电信环境刻不容缓。
2018年7月,国家十三部委联合印发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告,从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底开展全国整治骚扰电话。曾九玉代表建议相关部门结合贯彻国家十三部委的联合通告,强化对江苏基础电信运营商营运模式的监管,从通信线路的源头阻断骚扰电话扰民。
省政协委员、江苏绿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达华在2018年省两会的几个提案之中,也有一份提案专门针对这一现象。他建议:全面禁止电话、短信推销。这一提案当时经多家媒体 道,引起广泛关注。
他在提案中写道:360互联 安全中心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双11”期间(11月1日至11日),360手机卫士平均每天拦截的骚扰电话达1.6亿次,日均拦截的垃圾短信数量达9011万次,其中广告推销的骚扰电话和短信最多。
在提案中,他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就是在立法上禁止。“可以修订《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禁止电话、短信推销。”第二,工商、 信等部门对于参与电话、短信推销的商家予以处罚,必要时将情节严重的商家列入失信档案。第三,要从技术手段限制。“对于电话、 络运营商,一旦发现有市民举 ,及时调查,将广告电话立即取缔”。而对于盗取、使用盗取公民信息的行为政府部门也要严厉打击。
工作组修改条例时也在不断受到骚扰
2010年公布的《江苏省广告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说,“未经互联 电子邮件接收者和移动通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广告内容的互联 电子邮件和短信息。”这次对条例进行修订时,考虑到了电销广告的新变化和代表、委员们的意见。
没有设定行政处罚
但规定了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义务
修订版的条例公布后,新增的“未经同意不得通过电话发送广告”的规定成为外界最为关注的内容,这也反映出广告骚扰电话多么令人感到厌恶。
新华 、央视等媒体在 道时,都使用了“江苏出台广告条例:不经本人允许,不得打广告电话发广告信息”这类标题。
条例明确将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的广告电话规定为违法,但却没有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考虑的?
赵建阳副主任介绍,首先,电话广告和信息广告有所不同。信息直达用户,但电话可以拒接或者挂断,还可以通过APP软件进行“拉黑”,用户有办法拒绝。
其次,电话广告取证比较难。信息或者邮件一经发出,就掌握在用户手里,固定证据很容易。而广告电话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通话,除非即时录音,否则无法取证。无法取证的话,行政处罚就无法实施,规定行政处罚没有可行性。
第三,电信运营商有义务制止广告电话。条例虽然没有设定行政处罚,但为了遏制这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义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停止传输等措施予以制止,并要求通信管理部门督促其履行义务。
因此,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通过的条例没有对电话广告设定行政处罚。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
这项立法值得充分肯定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表示:“以往我们遇到过当事人因为电话推销不堪其扰时,往往由于难以取证、维权成本高最终不得不放弃司法途径解决。此次修订明确相关规定,是通过行政监管手段,提高了推销者的违法成本,相信能够使得个人面对电话骚扰时,更有效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江苏省政协常委、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对这一规定提出更高的评价。他指出:“用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不得通过电话向用户强行介绍广告,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这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顺应了主流的民意。因为广告电话已经为人们深恶痛绝,不仅干扰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也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汪旭东说,如果因为用电话强行推送广告引发事故或纠纷,受害者是可以依据这个条款提出民事权利主张的。
他支持条例规定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义务,运营商本来就应该担当起责任,因为广告骚扰电话不是少数人遇到的,现在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的 会现象。
人们在表示赞成的同时,也提出很多问题,尤其担心这个条款能否得到执行。汪旭东指出,这本身就是一个成功,因为赞成代表了民意,很多人提出问题,说明它有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过程,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以前多少人呼吁过,一直没有入法,现在终于有了突破,虽有遗憾,但是开创了先河。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