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全省新增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交便民服务渠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 +交管服务”,福建省交警总队扩展了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和异地缴交罚款等便民服务渠道。

省财政厅和公安厅联合对第二批申请开展代收交通违法罚款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进行了验收。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有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海峡银行等4家银行,并于10月18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全省458个工商银行 点(厦门除外)内的1200台多媒体自助终端增加了交通违法罚款缴交,本人车辆及已通过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等绑定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处理,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联系方式变更等3项功能,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

全省异地道路交通违法罚款代收银行一览表(截至2018年10月18日)

代收银行(含厦门)

柜台渠道

非柜台渠道

备注

1

工商银行

全省 点

自助设备、手机银行、 上银行

原交警多卡种终端可使用

2

农信

全省 点

ATM存取款设备

3

农业银行

全省 点

自助设备、 上银行、掌上银行、E码通(支持微信、支付宝)

4

建设银行

全省 点

上银行、手机银行

原公安便民龙卡自助终端可使用

5

厦门银行

全省 点

6

兴业银行

全省 点

7

邮政银行

全省 点

8

光大银行

全省 点

9

海峡银行

全省 点

除上述银行代收渠道外,缴款人还可通过福建省互联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新福建”新闻客户端等渠道缴纳省内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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