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利用软件盗兑价值4万多元月饼券 涉嫌盗窃被批捕

“车宝宝”是一个为用户提供汽车美容、维修等项目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中秋节前,为回馈客户,该公司在其微信销售平台推出积分兑换月饼的活动。按规定,200个车宝宝积分可以换购一张价值100元的月饼券,400积分可以换购面值200元的月饼券。这些月饼券属于不记名的有价电子券,持券可以到湖北任意一家某品牌蛋糕门店提取月饼。

2016年8月8日,该公司技术人员维护微信 时,在后台发现多笔异常交易。8月4日至8日期间,一位微信用户通过“1个车宝宝积分兑换200元月饼券”的方式交易147笔,通过“1个车宝宝积分兑换100元月饼券”的方式交易165笔,即总共用312个车宝宝积分购买了价值45900元的月饼券。根据一个积分市场价0.5元折算,该用户仅花费156元便获得了总值4万多的有价电子券,车宝宝公司实际损失人民币45744元。技术人员立刻对 站安全进行检测,结果一切正常,因而察觉该用户使用非法手段进行上述交易,遂 警。

由于兑换必须使用积分,邹某专门花300元购买了一张内含600积分的车宝宝卡;为避免手机 暴露,他还在某 络接码平台上获取了一个临时手机 ,以帮助接受验证码。一切准备就绪,8月4日至8日,邹某利用软件和卡中积分,修改兑换比例后,以1个积分兑换100元或200元月饼券的方式,连续五天兑换出总额45900元的有价券。

获得月饼券后,邹某立刻变卖变现。8月17日,邹某到东湖附近的一家蛋糕店提货。邹某使用被盗电子券的记录很快被警方获悉,当晚23时许,民警在地铁出口将其抓获,邹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邹某所窃取的电子月饼券属于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承办检察官解释道,“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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