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这种“热搜体质”,首先是反映了治理的重要性,这里就不赘述了。再者就是治理的“朦胧美”,正如《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越来越厚,不要说融会贯通,把DMBOK通读一遍都是个体力活。讨论起数据治理,业内一般从下面几个角度着手。
把上面的任何一个层面讲好都不容易,业内也有很多专家、培训课程在努力。但是,有个问题好像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数据治理的具体产出是什么?
数据治理的产出难以明确,或者治理的产出总是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纠缠在一起,这也就是治理体系复杂且各个治理案例“千人千面”的主要原因。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传统的实体世界、互联 的“赛博空间”、数字孪生空间、及数字世界,在这四个世界中,数据的本质是什么?不同空间的数据的含义是相同的吗?这些问题,应该是目前学术界所关注的。
我们数据治理从业者,暂时把“数据治理的产出”这个问题放一下,更要站在企业实践的基础上,多考虑一下:我们当下这个项目、治理活动的产出是什么?
数据治理咨询类项目都包含三个经典阶段:
其中,未来的三年规划(或三阶段规划),总体上是个二维矩阵:矩阵的行是各个数据管理领域: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架构、主数据、开发过程管理等等。矩阵有三列,代表了三个阶段,交叉的单元格表示在这个阶段,在对应的管理领域,应推进的任务举措。
站在项目交付的角度,三年规划 告很完善,大都顺利验收。站在治理效果上看,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三年规划推进治理工作。这里的原因大致有三种情况。
那是否说明治理的三年规划就没有用处,今后就不需要了?
当然不是。三年规划是对体系规划的很好补充与解释。治理的体系规划,是站在静态的角度,阐述未来理想的状态下,治理体系有哪些模块,如何协同交互。治理的三年规划,是站在动态的角度,描述完整的治理体系是如何一步一步完善起来的。
针对上面的三种不足,今后治理的三年规划应进行有效加强。特别的是,企业本身需要在人力资源规划、业务协同、科技协同方面都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因为单纯依赖咨询公司是无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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