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 《验资 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1,705.6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172.2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7.98万元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807.98万元。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7.80万元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997.80万元。
综上,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入1,805.7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11.4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640.4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8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1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月12日,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保存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花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开户银行各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5年6月11日,公司以超募资金10,500.00万元投资成立福建榕易付 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存储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 :8007100000000265)中的8,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东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 :1503014210006322)。2018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附件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08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1、拟申请综合授信银行及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2、授信期限
本综合授信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1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将与关联方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榕信息”)、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光软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5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莉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G区20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计量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档案整理服务;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75,092万元,净资产合计22,719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768万元,净利润1,2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闽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善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 轻安大厦7层部分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仪器、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闭路监控、安防器材销售、维护;电脑系统工程开发与技术服务、电脑维护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362万元,净资产2,80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625万元,净利润80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亿榕信息:亿榕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创华电气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明平先生任亿榕信息董事。
(2)闽光软件:闽光软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镇千金女士任闽光软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亿榕信息、闽光软件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亿榕信息、闽光软件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预计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并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0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 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 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2、 交流 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
3、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鲁峰先生,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财务总监镇千金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万孝雄先生,保荐代表人傅志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 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1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885.65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734.67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9.63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976.94万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698.53万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958.79万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82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309.17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1.77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10.07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14.65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05.7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11.4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640.41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环境建设,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另一方面为了应对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和技术发展需要,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适当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11,640.41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 告中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1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
6、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产品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风险可控。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 告中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 :2022-00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 :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彪,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4.8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文件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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