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软件公司的历史还不到40年。在当时,很难想象一个计算机公司不生产硬件,而只开发软件,然后靠软件的使用费(License Fee)过活。树立起这个商业模式的是两个公司,在个人计算机领域是微软公司(1975年),而在企业级市场就是甲骨文公司(1977年)。
1. 硅谷老兵新传—埃里森其人
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在一家不大的军工企业Ampex,参与为美国中央情 区开发数据库的项目时与数据库结下不解之缘。当是这个数据库的名称叫Oracle。
埃里森将甲骨文这个当年只有几十个人的小数据库公司,发展成当今全球第二大软件公司。
和盖茨的低调不同,埃里森非常高调。在过去的30多年里,埃里森领导的甲骨文通过恶性竞争和强行收购扫荡了几乎所有独立的数据库系统公司和应用服务公司。
2. 钻了IBM的空子
第一个空子,上世纪60年代末IBM给软件业松绑。
第二个空子,IBM忽视了关系型数据库的革命性作用。
第三个空子,开放软件市场后,商业模式需要及时更新,而IBM没有这样做。
甲骨文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它只卖软件,而不是靠收服务费生存。
3. 天堂下的帝国
甲骨文在过去几十年里真正可怕的对手,是郭士纳领导的“大象”IBM(郭士纳1933-2002年任CEO)和盖茨领导的微软(1975-2000年任CEO).但埃里森熬到了这两人离开CEO的岗位。
甲骨文的胜出有多种因素。
首先,甲骨文胜在定位和产品推广上。
其次,甲骨文向来重视利润。
第三,甲骨文的成功依靠的是很多次的并购。
第四条就是很少犯错误。
甲骨文作为一个并购机器的基因已经被埃里森塑造完成。
结束语
甲骨文提供了全球使用率最高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而最大的贡献在于他证明了软件公司不仅可以靠卖软件的使用权而独立与硬件公司存在,而且可以比硬件公司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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