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翻墙”软件牟利40万元 闽清一男子获刑3年3个月

在日常生活中,为能够访问一些境外 站,部分 民会选择通过购买“翻墙”软件进行访问,由此产生了开发、售卖“翻墙”软件的群体,殊不知,这种售卖“翻墙”软件的行为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在2018年初在互联 上搭建一 站,自学开发“翻墙”软件技术。此后,刘某在未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未获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将“VPN”服务(俗称“翻墙”软件),通过 站对外出售,从中牟利。 民用户通过该 站购买刘某提供的“VPN”服务,可实现境内电子产品绕开国家防火墙,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外国 站, 站用户总数达到一万多人。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通过出售“VPN”服务,非法获利40万元。刘某于2020年8月被传唤至公安部门接受调查。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并从中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因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40万元,没收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1年8月5日
下一篇 2021年8月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