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 )发布以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标准发生了变化,你能为我讲解一下具体有哪些变化吗?
今天我们一起对比看看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标准和之前的变化究竟在哪里!
如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领域,仅选择其中一个领域进行申请。选择领域的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销售(营业)收入 (其中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实现选择领域软件产品功能直接 相关的咨询设计、软件运维、数据服务)占本企业软件产品开发 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拥有所选择领域相应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 项,相应领域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少于2 项(均应具备对应的测试 告)。
主要变化
财税(2016)49 主要以销售规模为依据划分重点软件企业。发改高技〔2021〕413 针对不同类型的软件企业在收入、研究开发人员占比及研发费占比上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条件。
此外,相比发改高技〔2016〕1056 ,发改高技〔2021〕413 对重点软件领域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重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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