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打卡作弊软件非法获利 500 万,CEO 被判 5 年半,为什么提供“虚拟定位”会被判这么久?

2021 年 10 月 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犯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该软件是一款名叫“大牛助手”的 APP,其通过虚拟定位技术,将虚假的位置传送至钉钉系统,以达到“打卡”的效果,主要供上班族和学生使用。该软件为收费软件,年费为 89 元,月费 2截止元。截止案发,用户近10万余人/次,收取费用四五百万元。犯罪人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被羁押,同年 7 月 4 日被逮捕。

这就要看这个是注入了钉钉的代码中,还是只是设置了通用的地址位置。

如果这个软件注入了钉钉的代码中,更改了钉钉的数据库和设置,肯定是破坏了钉钉的系统。

但如果该软件只是利用系统本身提供的能力,虚拟了一个手机的地理位置,这是个通用设置。请问破坏了什么?系统的开发文档直接告诉你、允许你可以修改、虚拟地理位置。不存在破坏手机的操作系统这一说,更不会破坏其他app了。正常的app之间的关系由系统来确定和安排。

破坏了钉钉的系统?也没有啊。人家这软件跟你钉钉没有半毛钱关系。至于说钉钉要读取手机提供的地理位置,而手机系统的该地理位置参数已被设置成虚拟位置了。那你钉钉管的着吗?系统允许的、系统明面上就提供了这个能力给所有开发者。就像钉钉要从系统获取日期时间,用户就是把日期时间改了,你能说用户破坏了钉钉的系统吗?当然不能。系统允许用户做这个更改。钉钉不服气,那你应该告手机系统破坏了钉钉的软件。

为了保护手机用户隐私,这类虚拟地理位置的功能是很实用的。以前没有,但随着手机用户越来越关注自己的隐私,手机系统自身会开发越来越多的隐私保护机制。有可能将来会有虚拟通讯录、虚拟手机 、虚拟人脸识别等功能,来对付那些肆意盗取用户数据的无良软件。

当然,你这软件宣传中重点宣传“破解”钉钉的地理定位,就是有很严重的问题的。首先,破解,从行外人的理解来看,就是破坏了钉钉的本来功能。(当然,是否真的是破解,还得由第三方客观公正的专家来鉴定。不是当事人自己说是就是了。)

其次,你干嘛光针对钉钉呢?坏了人家的生意,人家自然会跟你干上。你完全可以宣传,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避免用户被无良app盗窃用户信息。

鼓励这家软件公司再努力上诉。法律一定会有公道的。向钉钉赔个1块钱也是应该的。

在注重隐私的国家,那些强行读取用户隐私信息的软件倒是有可能老早就被重重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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