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软〔2020〕137
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创新转型,提升产业能级,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申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 条件
(一)申 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 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 的项目内容必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四)申 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 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五)各项目实施周期在两年内(2020.4.1-2022.3.31),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六)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 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七)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 一个项目。
二、申 渠道
各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的申 并进行推荐。
三、申 方式
(一)项目申 采取 上申 的方式进行,申 单位在专项资金平台登陆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 书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
(二) 上申 :申 单位需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进行在线注册,登录时关联法人一证通。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 书》,并上传其他申 材料。 上申 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9日10时至2020年4月10日16时。2020年4月10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 。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四、申 材料
( 上填 ,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一)《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 书》;
(二)申 单位营业执照(正本);
(三)申 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四)申 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五)申 单位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六)申 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七)申 单位项目联系人的在职证明;
(九)出具审计 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年度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证书(如该公司是集团或上市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在外地需统一出具审计 告的,且无法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需提交该事务所具备的资质和规模情况);
(十)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十一)项目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十二)申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十三)申 单位需提交企业2018、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 ( 上填 ,在线打印,填 址:http://rjtj.sheitc.sh.gov.cn:8088/default/);
(十四)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审方式
(一)项目评审采取 上专家评审方式,同时根据 上评审意见组织部分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二)被通知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应当到会答辩,不到会答辩的,视为放弃评审。
(三)评审后,通过评审的候选项目信息在市经济信息化委 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后安排预算。
六、联系方式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 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 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附件:
【 1.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指南】
【 2.2020年软集专项申 书模板-软件产业化类】
【 3.2020年软集专项申 书模板-软件示范应用类】
【 4.2020年软集专项申 书模板-软件公共服务类】
【 5.2020年软集专项申 书模板-软件公共服务类(仅指南三-4用)】
【 6.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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