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企业入园发展补贴的政策依据及适用对象
政策依据:1.《济南市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41 );
2.《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市工业发展扶持专项项目资金申 工作的通知》
(济工信财审字〔2021〕5 )。
适用对象:济南市注册的软件企业
软件业企业入园发展补贴的具体内容
对新开办和新引进的入驻园区软件业企业,经园区管理服务机构推荐,
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租金费用 30%、最高 15 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
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面积 1000 平方米,补贴时间最长 3 年。
软件业企业入园发展补贴的申请条件
1.自 2019 年起,新开办和新引进的入驻园区的软件业企业。新开办是指
企业在园区新注册,新引进是指企业从济南市外来园区发展。入驻园区
指入驻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济南高新
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市中区)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历下软件园、长清软件园、
齐鲁创新谷);
2. 入驻园区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申请软件业企业入园发展补贴的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被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证明文件(官 截图);
3.入驻园区租金补贴申 表;
4.入驻园区租金补贴申 汇总表;
5.房租租赁合同、租金发票;
6.带防伪标识的专项审计 告。 告须包含企业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
入、软件业务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投入、软件著作权数量等数据,
以及企业应享受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表。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