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由谁来编写软件任务书?

很多实施GJB5000A的组织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究竟由谁来编写软件研制任务书?

有的组织软件研制任务书是由系统设计师编写的。理由是系统设计师负责整个系统(包含软件和硬件)的设计,他有职责把系统的功能分配到硬件和软件。既然他决定了软件的功能、接口、性能,那由他来写任务书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

有的组织软件研制任务书是由软件开发人员编写的(往往挂名给系统设计师)。因为这些组织的系统设计师并不清楚软件应当承担哪些功能,他们只是负责组织整机的齐套、联试、试验、交付以及维护。而且他们大多数也没有软件开发背景,不了解软件的相关标准(比如GJB438B),不了解组织的软件过程体系,即使让他们写也写不出符合有关标准、体系要求的任务书来。于是就由软件开发人员代笔,避免名义上出现自己给自己下任务书的情况。

有的组织没有系统设计师,就由软件所属的上级项目(或系统)的负责人——项目经理来写任务书。

以上的哪种情形更为合理呢?

在GJB5000A标准的“开发顾客需求”实践中,只要求把顾客以及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转化成顾客需求,但并没有要求由谁来执行这一动作;一些专业的需求开发的书籍(比如《需求开发最佳实践》)也只是给出需求获取、定义的方法,同样也没有回答这一问题。

而实际上,软件研制任务书承载的功能就是通过它来记录下顾客的软件需求,它包括软件的运行环境、功能、性能、接口、设计约束、验收交付要求等等内容,那么,只要这些内容被真实而准确地记录下来,能够作为软件开发的功能基线,那么由谁编写重要吗?

如果是系统设计师或项目经理,你理解系统的功能,并且主导了向软件分配功能,他可以编写软件研制任务书,他的编写依据就是关于系统的技术协议或方案;如果是软件开发人员,他要编写软件研制任务书,他会把熟悉系统功能的人以及其他必要的利益相关方作为需求提供者,同时他也要参考系统协议或方案。

由谁编写任务书相比于任务书的内容来讲,并没有那么重要。况且,将来的438C可能会取消软件研制任务书的要求呢!

谁来编写任务书,不要纠结不用苦

只要需求写清楚,余者浮云皆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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