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城乡居民两费征缴软件上线,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从9月1日起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

城乡居民两费征缴软件上线了!

有哪些注意事项?

接着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 部分业务暂停 ·

1

因系统切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会保险费业务(含 保经办窗口、 上办事系统、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端),2019年9月1日暂停办理,9月2日9时起恢复正常办理

2

8月31日至9月1日,通过公安推送的“出生一件事”平台办理的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一并于9月2日回复后受理并处理。

· 缴费渠道变更 ·

9月1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征收城乡居民医保费,停止支付宝“ 保办理”端口的缴费功能。税务部门将同时启用支付宝(税务端)的 保费缴纳功能。

除此以外,缴费人可通过委托代征银行协议扣款(原银行扣缴协议继续有效)、委托代征银行柜台收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 会保障站、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 保费征收 ·

个体工商户2019年8月(含)之前应缴的 会保险费,仍由 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原代扣代缴银行在8月底实施扣费;2019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应缴的 会保险费纳入税务征收系统征收,当月应缴的 会保险费于次月征收,即2019年9月应缴的 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0月征收。个体工商户2019年8月(含)之前未缴纳的 会保险费,于2019年10月1日起进行缴纳。

支付宝缴费要怎么进去呢?

继续往下看

点进“城市服务”

在“办事大厅”找到“政务”

点进去后

在“税务”就可以看到“ 保费缴纳”了

是不是很简单呢!

注意

9月1日起在支付宝税务端口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费用的对象为 新生儿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明年的参续保时间为10月中旬至12月底(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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